1月9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在南昌召开。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尹弘主持第一次、第二次全体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吴忠琼,副主任张小平、王少玄、朱斌和秘书长杨文英参加会议。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决定向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报告;审议并表决通过了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议程(草案)、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决定提请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预备会议审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列席人员范围。
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萍乡市大气污染协同防治条例〉的决定》,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胡世忠、刘锋辞去有关职务的请求的决定;任命林强、庄国良为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雷起平为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黎珍为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严全胜、衷文俊为省监察委员会委员,傅伟刚为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会议还审议并表决了其他人事事项。
尹弘为通过任命的严全胜、衷文俊、傅伟刚颁发任命书。
尹弘强调,即将召开的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是全省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开好本次会议,对于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十五届七次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安排,动员全省上下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上来,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目标要求,加快打造“三大高地”,深入实施“五大战略”,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江西篇章,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省人大常委会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有关决策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同全体代表一道履职尽责,把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开成高举旗帜、真抓实干、团结奋进的大会。
第一次、第二次全体会议之前,尹弘分别主持召开了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40次、第41次主任会议,通过了提请本次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表决事项。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刘强和委员共64人参加会议。
省监察委员会主任马森述、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孙洪山,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傅信平,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丁顺生和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专门委员会成员,省人大常委会工作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视频来源:江西卫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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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西日报
文字:江西日报全媒体记者魏星、卞晔
摄影:江西日报全媒体首席记者海波
编辑:汪凯凡
复审:吴剑锋
审签:张文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