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动长三角 共商版权事——SMG顺利举办2024长三角广电媒体版权论坛

文化   2024-11-19 08:44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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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4日,由SMG版权资产中心主办的2024长三角广电媒体版权论坛在上视大厦9楼顺利举行。此次论坛系SMG深入推进贯彻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论坛共邀长三角及各地同行,共同为广电版权事业献计献策。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钟璟副总裁出席并致开幕辞。


长三角广电媒体版权论坛已举办四届,此次论坛进一步扩大朋友圈,不仅获得江浙皖三省台的积极参与,也邀请到南京、合肥、杭州、苏州、宁波5个市台参加,还得到北京、河南两台的参与支持。各地广电机构在论坛上共商共议版权前沿议题,深入交流、充分沟通,取得了良好效果。

论坛邀请到国家广电总局政策法规司、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版权管理处和上海市文旅局执法总队相关负责人员,同济大学、上海音乐学院知名学者及抖音集团法律合作总监等嘉宾出席,共同就当前广电行业的前沿版权议题——“生成式人工智能使用语料进行训练的著作权问题”与“编曲相关著作权问题”展开研讨。


生成式人工智能(GAI)方兴未艾,其能否利用高质量的语料库进行训练,是影响GAI后续实际运用效果的重要因素。有流行观点认为,GAI利用语料训练属于“机器学习”,类似于人脑学习,应纳入著作权法上的合理使用范围,不需要事先获得许可。广电媒体是海量媒体资源语料提供者,GAI模型利用语料进行训练的行为直接影响到行业的切身利益。其合规问题,尤其是是否属于合理使用的问题,值得思考。


同济大学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许春明教授以《生成式人工智能语料训练的合理使用适用分析》为题发表演讲。他指出,GAI语料训练并非单一行为,而是包括机器输入、机器学习、机器输出三个阶段,不应笼统地统一归入“机器学习”。机器学习阶段类似于人脑学习,不存在侵权问题。但作为GAI生成内容的基础和前提的机器输入,必然涉及到对语料的复制,该行为能否适用合理使用制度,要看是否符合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尤其是要判断是否对原作具有市场替代效应。作为GAI生成内容结果和目的的机器输出,若仅“思想相似”则不侵犯著作权,若“表达相似”则会侵犯复制权、改编权等著作权。同样,其是否适用合理使用的重点考量因素是是否对原作具有市场替代效应。许春明教授最后给出建议:一方面如果GAI语料训练一概适用合理使用,必将导致原始著作权人与GAI使用人利益严重失衡,另一方面以“先许可后使用”的授权模式又会严重制约GAI的发展,故建议采用开放许可、集体管理等模式协调GAI语料训练。

抖音集团法律合作总监韩冰女士以《生成式人工智能(GAI)使用语料进行训练的著作权问题》为题,指出使用版权作品训练机器学习模型因其具有 “非表达性”及转换目的,故通常属合理使用,而评估是否构成非表达性使用时,以输出作为转换机制来确定使用是否具有剽窃、欺诈或其他目的更合适。关于GAI模型使用语料进行训练的行为是否能构成“合理使用”,还是需要事先取得著作权人许可的问题,韩冰表示“事前授权模式并不可取,因为该模式的高成本与训练数据的海量特征之间形成张力,传统的数据购买模式无法适应模型开发者对数据规模化利用的需求”。

视听行业对音乐作品的需求日益增多,对音乐作品进行重新编曲后再使用的的情况也日见频繁,编曲往往包含已有旋律进行和声编写和填充,以及为主旋律配上合适的乐器丰富音色等。关于编曲的著作权问题也接踵而至:编曲受到《著作权法》保护吗?编曲后的成果属于具有“改编”的独创性作品吗?这些问题的答案对于视听行业在制作节目过程中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上海音乐学院艺术管理系沈舒强主任以《什么是编曲?什么是配器?以及他们的权利》为题,从音乐家的专业角度对编曲及配器作了精准定义,并以视频、音频多媒体的形式演示了一首音乐作品被编曲前后的不同效果,生动形象地展示出编曲之于一首音乐作品,如何使其更加饱满和丰富,使与会人员大饱眼福与耳福。沈舒强主任认为:创作者完成纸面上的写作(旋律、词、编曲)为一度创作,演唱(奏)家进行的表演为二度创作,作为一首完整的可以播放的音乐作品,旋律、歌词、编曲、演唱都是一体的,故创作者的创作行为与演唱(奏)家的表演行为均应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SMG版权资产中心姚岚秋副主任以《编曲构成改编吗?》为题,点明编曲行为是否构成改编,直接影响到使用编曲后的版本是否需要取得双重授权许可。然后,他以《常来常往》、《浏阳河》等三个关于编曲著作权的纠纷为例,详细阐释了司法实践钟中对编曲是否构成改编的不同看法,以此释明,我们在使用编曲后音乐作品版本时应小心谨慎,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最后,姚岚秋副主任总结到,“编曲”行为是否构成改编,要看该编曲行为在主旋律之外是否已经构成了创造性的劳动、是否产生了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并依此把编曲分为“配器”与“和声、节奏、结构”两大类,分别给出行为建议,供大家使用时参考。

演讲嘉宾发言后,浙江广电集团法律事务部主任助理麻广、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风控中心副总经理顾国伟、南京广电集团发展改革办公室兼融媒研究院执行院长李金宝,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宣传管理部赵华,结合自身工作,对嘉宾的主题演讲作了精彩与谈。


上午的论坛过后,下午继续召开版权及法律问题的行业座谈会,为业内搭建交流平台,互通有无。国家广电总局法规司、上海市文化执法总队相关负责人员,各地广播电视台版权及法务部门负责人参加座谈会。座谈会围绕几大议题展开:与音著协、音集协行业合作的展望;版权素材使用中的合规和内控问题;广电行业在文化执法中遇到的问题;广电媒体如何打好版权维权这张牌;媒资内容如何运营和变现版权价值;广电新媒体发展中的法律焦点问题等。与会同行们纷纷畅所欲言,围绕版权行业发展趋势与行业热点问题,畅抒工作中遇到的版权难点、痛点,分享了自己的见解和经验,现场气氛热烈、活跃。业内同行提出许多富有建设性的观点和意见,不仅促进了彼此之间的了解,也使与会人员互相取长补短,收获真知灼见。

经过一整天的头脑风暴。大家纷纷表示,面对全媒体时代舆论生态、媒体格局、传播方式发生深刻变化给主流媒体带来挑战和机遇,此次论坛,共同探讨了前沿版权问题,分享了版权产业前沿理论成果和版权保护运用方面的实践经验,研究了工作思路和方法,为进一步做好广电媒体版权工作,推动长三角广电版权产业发展,大有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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