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会监督 | 任松涛 金虹:商业一类水利企业聚焦国有资产监管加强财会监督的思考

职场   2025-01-27 10:10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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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请复制此条目:任松涛,金虹.商业一类水利企业聚焦国有资产监管加强财会监督的思考[J].财务与会计,2025,(2):45-47.




摘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是国有企业管理的重要基础和有机组成部分,也是水利企业财会监督的重点。本文从水利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现状出发,分析商业一类水利企业新的发展形势以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商业一类水利企业聚焦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加强财会监督的工作建议,以实际行动推动水利企业财会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关键词:商业一类水利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财会监督;机制建设;信息化
一、水利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状况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是国有企业管理的重要基础和有机组成部分,也是水利企业财会监督的重点。立足水利企业国有资本的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结合不同水利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现状和需要,根据主营业务和核心范围,水利企业分为商业一类、商业二类、公益类、文化类等四种类型企业。其中,商业一类企业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以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导向,按照市场要求开展商业化运作,依法独立自主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党的十八大以来,水利部先后印发了《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业单位投资企业监督管理的意见》(水财务[2013]503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对所投资企业监督管理的通知》(办财务[2015]190号)、《水利部关于印发所属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实施办法及配套办法的通知》(水人事[2019]215号)等一系列文件,较好地规范了水利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行为。对于商业一类水利企业来说,必须贯彻落实中央和水利部有关文件精神,从企业功能定位出发,深入分析当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为抓手持续加强财会监督,切实提升财会监督效能,更好发挥财会监督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中的积极作用。
二、商业一类水利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面临的问题
与其他类型水利企业相比,商业一类水利企业具有两个鲜明的特点,一是面对的市场环境更加复杂,市场竞争更加激烈,生存和发展压力更大;二是多元化经营,涉及多项业务,管理难度更大。随着商业一类水利企业发展形势的变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也面临一些突出问题,主要体现在:
(一)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没有完全确立
水利企业大多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中诞生并发展壮大,过去计划经济年代水电工程建设的建设管理模式传承并延续下来,形成了行政化色彩较为浓厚的企业氛围,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也不例外。这种情况导致水利企业特别是商业一类水利企业没有真正成为市场竞争的主体。一是商业一类水利企业的上级单位为事业单位,事业单位的管理重心不在企业上,对企业如何发展、如何更好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研究不够深入。二是上级单位以行政化手段管理市场化企业,导致企业虽然名义上是独立法人,但实际上却缺乏必要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三是商业一类水利企业内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上继承了上级单位对自身监督管理的逻辑,导致行政化管理的内容较多,法治化、市场化不足,造成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效率较低,方式方法缺乏必要的创新,影响了监督管理效果,不利于提高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水平。
(二)集团母子公司权责不清晰
目前,商业一类水利企业大部分都是集团化企业。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上,存在集团母子公司之间没有制定权责清单的情况,实际工作中权责划分不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存在越位、不到位的情况。例如,包括固定资产采购计划在内的子公司财务预算已经审批通过,子公司固定资产采购方式仍需再次报批;项目投资从项目立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方案、项目公司设立、项目招标等投资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均需上报审批。这种反复审批增加了集团母子公司的工作负担,降低了工作效率,不利于发挥子公司生产经营积极性和创造性。此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形式单一,主要依靠文件监督、会议监督,监管手段创新不足。
(三)激励约束机制不够完善
商业一类水利企业内部激励约束机制不够充分,存在激励约束机制针对性不足,不能充分体现所属子公司行业、业务特点,影响所属子公司主动性和创造性发挥的情况。主要体现在集团母公司对所属子公司的经营业绩考核指标没有充分考虑其所处不同行业的竞争状况,考核指标同质化严重,差异性不足,影响了经营业绩考核“指挥棒”作用的发挥,不利于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四)信息化手段不足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商业一类水利企业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综合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项目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等方面开展信息化建设,企业管理的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但存在缺乏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各部门自行建设、各类信息系统之间沟通不畅的情况。由于各类信息系统应用的互联网技术、服务范围、开发工具和数据标准的不统一,各系统之间难以实现信息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程度不高,形成了信息孤岛,不利于提升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信息化水平,影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效率和效果。
三、聚焦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加强财会监督的有关建议
为更好地发挥商业一类水利企业财会监督效能,必须聚焦重点,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商业一类水利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从上到下共同努力,持续优化财会监督工作举措,推动企业安全高质量发展。
(一)对上级单位的建议
1.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机制,打造财会监督良好环境。上级单位应认真研究、贯彻落实国企改革新政策,做好顶层设计,理顺水利企业特别是商业一类水利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制,确立商业一类水利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合理划清权责,合理确定监管权限,减少行政化管理。对已经出台的一系列企业管理政策、制度进行梳理并及时修订,做到与时俱进。
2.加大国有资产监管力度,依法依规实施财会监督。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根据资产管理权限,对水利企业财务、会计行为实施监督,严肃财会制度执行,规范财会工作流程。
3.推进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要加强财会监督与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贯通协调,建立健全水利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横向协同机制,做到信息互联互通、监督成果共享,完善上下联动、分级负责的纵向贯通机制,形成沟通顺畅、协调有效、保障有力的财会监督工作格局,为新阶段水利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务保障。
(二)对商业一类水利企业的建议
1.争取上级政策支持,做好财会监督顶层设计。针对企业业务发展过程中面临的政策制约,商业一类水利企业在做精做细自身工作的同时,应积极与上级单位进行汇报和沟通,及时反馈上级单位现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争取上级单位的理解和支持,使上级单位能够明确其对商业一类水利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目标和定位,清晰监管导向,搞好顶层设计和统筹,修订完善现有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政策,从政策导向上对商业一类水利企业的长远可持续发展、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供有效支持,打造财会监督的良好外部环境。在上级单位出台新制度后,商业一类水利企业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按照政策要求结合本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状况做好财会监督顶层设计,把政策用足用好,切实推进财会监督工作。
2.锚定财会监督工作目标,塑造良好内部氛围。国有企业财会监督要保障企业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重点任务有效推进,经营安全合规,风险有效化解,推动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为实现上述目标,商业一类水利企业要充分认识到自身市场竞争主体的地位,采取有效措施去行政化,按照市场化原则实施商业化运营,真正承担起商业一类水利企业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职责。针对企业主要业务,按照市场化原则重构业务流程,积极推动去行政化,构建一套市场化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规范公司经营行为。同时,通过企业办公平台、“水利蓝信”平台、讲座、答题等多种途径加强财会监督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贯彻,提升企业全员财会监督的意识和能力,推进企业内部诚信文化建设,加强财会人员执业操守教育,引导水利财会人员形成正确的价值追求和行为规范,加大财会人员培养力度,在企业内部塑造有利于推动财会监督的良好环境。
3.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机制建设,规范经营行为。商业一类水利企业要加强对本单位经济业务、财务管理和会计行为的日常监督。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建立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的内部财会监督机制和内部控制体系,明确内部监督的主体、范围、程序、权责等,落实单位内部财会监督主体责任。一是坚持党对企业的领导,在公司章程中明确党组织的权利,保证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领导作用。二是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党委(党支部)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理清党委(党支部)、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各治理主体的权责边界,推动章程和议事规则的个性化设计。三是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遵循合法合规、符合战略、分类有序和权责对等的原则,以管理流程为主线,梳理集团母公司和所属子公司的两级权力界面,建立健全科学、合理、规范的权责清单,明确集团母子公司关系,划清管理边界,做到集团权力设定规范化、事项具体化、管理流程明晰化,形成科学、高效、透明、公开的运行机制,避免出现定位不清、职责交叉、管理混乱的情况。对于集团母公司来说,要制定集团发展战略,统筹集团人财物等各种资源,发挥集团整体规模效应和协同效应,履行好集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责,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集团所属子公司要牢固树立“集团一盘棋”理念,开展工作要有大局意识,服从集团整体发展战略安排,同时发挥自身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集团业务发展。通过设立权责清单并规范运行,不断推进商业一类水利企业法治化、市场化运行机制建设,提升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效能。
4.紧密围绕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优化监督举措,提升财会监督工作成效。商业一类水利企业要紧密围绕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落实单位内部财会监督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财会监督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财会工作和财会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完善内部财会监督机制和内部控制体系,明确内部监督的主体、范围、程序、权责等,确保内部财会监督切实落实到单位、个人,实现财会监督压力层层传导、传导到位。围绕经济业务、财务管理、会计行为等方面,建立财会监督清单,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内控检查,三年实现财会监督全覆盖。优化监督模式与方式方法,推动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现场监督与非现场监督、线上监督与线下监督、事前事中与事后监督相结合,实现监督和管理的有机统一。高度重视财会监督整改,建立健全财会监督问题整改台账,实行挂号督办,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加强财会监督结果运用,将财会监督成果纳入所属子公司经营业绩考核范围,与子公司负责人薪酬直接挂钩,确保财会监督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持续推动提升财会监督工作实效。
5.加快信息系统融合,持续提升财会监督信息化水平。商业一类水利企业要进一步明确财会监督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主动适应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大数据发展要求,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提供技术保障。在工作中,财会监督要坚持跨界思维,善于运用信息技术发展的最新成果持续推进信息化建设,更好地应对监督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以财会监督信息化推动提升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水平。探索将财会监督融入集团信息平台,打破信息孤岛效应,规范各类基础信息管理,优化监督工作流程,提高财会监督数据的传递效率,强化各系统之间监督信息的协调与配合,做到信息共享,并深入挖掘财会监督信息的内在价值,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中更好发挥财会监督的作用。


主要参考文献

[1]季峰.国资监管企业加强资产与财务监管的路径分析[J].商讯,2022,(2):28-31.
[2]任松涛.水利企业落实“强监管”路径分析[J].中国水利,2020,(10):60-6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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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任松涛,黄河小浪底水资源投资有限公司,正高级会计师;金虹,水利部小浪底水利枢纽管理中心
▷来源:《财务与会计》2025年第2期
▷责任编辑:王词
▷值班编辑:刘田 曹媛媛 刘莹 
▷排版制作刘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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