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星执法:只要乱占耕地、宅基地,难逃“天眼”监控!

创业   2024-12-27 15:47   河南  

一、什么是卫片?

通俗来说,就是卫星拍的照片,卫片如同“天眼”,通过卫片的“火眼金睛”,各种非法占地、非法采矿的情况一览无遗。



自然资源部通过卫星对全国范围内土地拍摄照片影像,并与上一轮拍摄的照片影像进行比对,图片影像中发生变化的地方进行圈注提取分季度下发,这些提取圈注下发的地块叫图斑,这些图斑需要基层自然资源部门通过核查软件及时到现场拍照核查、内业分析定性,核实是否有违法行为发生。

二、什么是卫片执法

通过卫星遥感等技术可以将一个地区的土地、矿产利用情况形成卫片,将该地区同一地域前后两个不同时期的卫片进行叠加对比后,反映出该地区土地、矿产利用变化情况,对发生变化的地块逐一进行核查,重点是检查该行政区域的新增建设用地(用矿)情况,发现和查处违法用地(用矿),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符合条件的违法严重地区,开展警示约谈、启动问责,督促落实地方各级政府自然资源保护主体责任。


三、卫片执法督查是怎么回事?

国家对卫片图斑进行抽查和审核,对存在弄虚作假、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等问题的地区开展警示约谈或追责问责,启动相关指标暂扣,对整改以后仍符合问责条件的地区,提请省人民政府启动问责。

四、卫星那么远,土地范围那么大,只占小一块地它看得清楚吗?

我国卫星拍摄照片的分辨率是1米到2.5米级,只要与上一轮的照片发生了变化,都会被卫星监测到。

下面是2020年卫片影像图片,地上的房屋、田块、湾塘、道路清晰可见,街道上的树木、田里的塑料大棚清晰可见。

五、卫片拍到的图斑都违法了吗?

卫片核查判定通过自然资源部综合监管平台开展,分类结果有三类:一是合法用地,指动工前已取得合法用地手续;二是违法用地,指动工前未取得合法手续,擅自动工实际占用的土地;三是其他用地,包括:1农业项目破坏耕地(基本农田)、2临时用地、3临时占用林地、4林业生产工程设施、5农村道路、6不改变原用地性质的光伏用地、7实地未变化、8农田水利设施、9农业简易棚、10水面简易棚、11土地整理、12农业结构调整、13水面高架路桥、14河堤整治、15边坡治理、16电塔用地、17乡村旅游用地、18点状供地项目用地、19抢险救灾用地、20灾毁用地、21海域、22其他特别用地。


六、卫片执法的发展历程是什么?

2000年,原国土资源部开始利用卫星遥感监测数据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部署在北京等25个省的66个重点城市开展卫片执法工作。2009年扩大到全国172个城市,2010年则首次实现全国2859个城市全覆盖检查,首次依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即15号令)实施责任追究,实现了重大跨越;2011年从土地卫片执法覆盖到土地、矿产两种资源。2019年自然资源部针对土地卫片提取增加了建设用地上变化图斑的提取,主要是发现、查处违反《城乡规划法》的建设,采取“季度+年度”的方式进行下发。2021年是自然资源部第21次部署开展卫片执法工作,卫片执法仍主要在土地、矿产两种领域内开展。

七、卫片执法的主要作用是什么?

一是发现违法行为,督促整改查处。通过卫片执法,可以发现土地利用变化,经过核查、判定,对其中日常执法中尚未发现、或虽已发现由于种种原因难以查处的违法行为,督促进行整改查处。

二是评估一个地区自然资源管理秩序,对违法用地严重的市、县开展约谈、问责,对保护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起到防范作用。

三是检验日常执法监管效果,监督日常监管履职情况,推动执法方式向“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转变。

四是反馈自然资源管理制度中的问题,提出改革措施与建议。

八、卫片执法如何落实提高违法成本,扎紧制度笼子,实施“增减挂钩”机制?

为贯彻落实“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严格落实指标总量管控,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和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有效惩治违法行为,倒逼地方消除违法状况,扎紧制度的笼子,实施“增违挂钩”。自然资源部建立违法行为与年度新增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约束性指标挂钩制度,完善联合惩戒机制。即在考虑行政处罚(含行政处理)及整改落实结果的基础上,根据一个地区年度内仍处于违法状态的自然资源违法数量,对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稀土等重要矿产资源开采指标、可用于耕地占补平衡的指标和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指标等,按照一定比例暂扣,根据违法行为整改到位情况再按比例退还。压实省级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确保地方对违法行为真正整改落实到位,各派驻地方的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局结合督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地方整改落实到位情况存在弄虚作假的,要将有关情况及时报部。自然资源部将直接扣减退还的计划指标并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将进行约谈。

九、建立“增违挂钩”机制,实行联合惩戒,有什么重要意义?

一是有利于对违法用地形成刚性约束。将违法用地数量与土地计划指标挂钩,对违法用地与合法用地进行通盘考虑,形成刚性约束,倒逼地方主动整改、消除违法状态,进而达到遏制和预防违法、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的目的。

二是有利于促进耕地占补平衡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的落实。将违法用地行为与耕地占补平衡、永久基本农田补划等指标挂钩,是对相关制度的补充和完善。

三是有利于保护稀土等国家重要矿产资源。对于发生违法开采的地区,根据违法开采情况对稀土、钨等开采指标按一定比例暂扣,根据整改落实情况再按比例退还,有利于促进地方对稀土等国家重要矿产资源的特殊保护。

十、卫片执法中发现的违法用地,要如何与变更调查工作衔接?

对卫片执法工作中发现涉及违法占用农用地、已在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时变更为新增建设用地但尚未消除违法状态的,要单独标识为违法用地。已经通过拆除、复耕消除违法状态的,不得变更为新增建设用地;已经变更的,要在下一年度变更时退回原地类。

十一、卫片执法对严格查处违法案件有什么要求?

要既查事也查人,既查违法事实也查决策过程。依法该立案的坚决立案,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没收的坚决没收,该移送的坚决移送。违法行为未依法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相关行政许可;确需补办手续的,依法处罚后,从新从高进行征地补偿和收取土地出让金及有关规费。对属于其他执法部门职责范围的,要及时移交并做好记录。要将违法行为纳入发展改革部门牵头建立的统一的社会信用体系。对违法性质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或个人,要列入“黑名单”,实行联合惩戒。

十二、耕地用途管制越来越严

1、拓展新增违法用地,翻新翻建纳入违法。2021年11月26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土地卫片执法图斑合法性判定规则》,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新的卫片执法规则规定,对《土地管理法》颁布实施后,在未经审批或无合法权源的建设用地上翻新、翻建、新建行为认定为新增非农建设违法用地。因此,翻新、翻建房屋要小心了,如果以前没有合法用地批准手续,可能带出违法用地问题,甚至换一块房顶都可能给自己带来麻烦。

2、加强耕地保护力度,首次监管耕地“非粮化”。对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或挖塘养鱼的要坚决依法依规处理。对发现的“非粮化”等问题,各级自然资源执法部门要及时移交同级相关业务部门处理。

3、从严管理“三块地”,坚决杜绝打“擦边球”。加强对农村道路、设施农业用地、临时用地管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农村道路的,属于违法用地。占用一般耕地建设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农村道路未经“进出平衡”方案批准的,也属于违法用地。临时用地建永久设施或超期后未复耕的,依法依规查处。

4、紧盯新增乱占耕地,突出违法查处重点。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作为首要工作目标,对属于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地填报时要单独标识。重点查处四类违法行为:一是新增乱占耕地建房、挖田造湖、挖湖造景、违建“大棚房”等违法行为。二是在长江、黄河干流和重要支流沿线、生态敏感区非法用地采矿行为。三是非法开采稀土等战略性矿种的行为。四是城市更新、历史文化保护相关领域中未批先建及违规编制、修改、批准和实施国土空间规划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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