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车出发前要检查好车况
如果是运载了货物的货车
则还要仔细检查货物的装载情况
对于一名合格驾驶人而言
这是最基本的要求
也是我们多次提醒过大家的事儿
但蜀黍在日常工作中
还是发现有少部分驾驶人
没有养成好的习惯
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了麻烦
甚至是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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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3日,高警局株洲支队荷塘大队接到货车驾驶人张某报警,他称驾车行至长株高速(南往北)29km处时,前方货车上突然掉落一根铁棍,他避让不及径直压了上去,导致两个轮胎及轮毂破损。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处置,并联系上掉落铁棍的货车驾驶人魏某。
民警:掉的是什么东西?
货车驾驶人魏某:废钢材。
民警:这么多货,用的什么固定?
货车驾驶人魏某:没用东西固定,就并排放在车厢里的。
民警:这样肯定不行,要固定好。
民警对魏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和安全教育,魏某因机动车载物行驶时遗洒、飘洒载运物的违法行为被依法处罚,同时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10月18日,高警局长沙支队望城大队接到小车驾驶人李某报警,他称驾车行至许广高速681km(北往南)处时,被前方大货车上掉落的物品砸中导致车辆受损。民警随后联系上掉落物品的大货车驾驶人李某,并要求其到望城大队接受调查处理。
经查,掉落的物品为大货车的挡泥板,李某在出发前已经发现挡泥板有松动的情况,但他却仍然抱着侥幸心理,想着运送完这一趟货物再回去修理,结果途中引发了事故。民警对李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和安全教育,并对其违法行为依法处罚。李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希望大家
法律链接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
在此我们要提醒所有驾驶人朋友:发车前一定要严格检查车辆安全性能以及货物捆扎的牢固程度,避免因货物洒落、车辆部件掉落给后方车辆驾驶人及乘客带来致命伤害!
那么作为载货货车驾驶人
如何避免因货物散落引发事故?
作为后车驾驶人
遇到散落物又该如何应对?
一起来学学吧~
文明行车,不乱扔杂物。不管是矿泉水瓶还是果皮纸屑,不要随手扔出车窗外,这都可能会给他人造成伤害。在高速公路上,一颗话梅核便犹如一粒子弹,危险性极大。
行车中保持一定的安全车距,以防被其他车辆掉下或卷起的异物击中。同时,安全车距也能为驾驶人预留出足够的反应时间。
远离大货车。一些大货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装载的货物可能存在固定不结实或苫盖不严等情形,极易引发抛洒。
发现高速公路路面有异物,应至安全地点停车,然后报警处理。及时告知相关情况,消除安全隐患。
若在高速公路上被异物“袭击”,千万别慌张!此时应稳踩刹车、握紧方向盘,慢慢地将车停在应急车道上。然后驾驶人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在来车方向150米外摆好三角警示牌,其他人员撤离至护栏外安全地带,并迅速报警求助。若车辆不能移动,驾驶人应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立即下车在来车方向150米外摆好三角警示牌,然后迅速撤离至护栏外安全地带,并迅速报警求助。
即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12122)!
祝您出行平安
来源:湖南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