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设置交通隔离护栏
既是维护交通安全的一道屏障
也与群众安全出行息息相关
护栏护栏
拦得住的,是君子所为
拦不住的,是知法犯法
部分人蔑视安全 跨越护栏已是不妥
却还有人恶意推倒破坏隔离护栏
请广大市民自觉爱护
交通标志标牌和道路护栏等交通公共设施
严禁人为故意损坏
否则公安机关将严查严处
10月29日上午,耒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三中队民辅警在五一路五轨道路段巡逻时,发现一段长达50余米中间隔离护栏倒地,发现情况后,民辅警立即查看情况,为防止因隔离护栏横跨路面造成交通事故或交通拥堵,执勤民辅警一边提醒过往车辆注意减速绕行,一边又快速将散落在道路的隔离护栏恢复原状。
经查,一男子恶意推倒隔离护栏,涉嫌故意毁坏公共交通设施,被三中队民辅警现场抓获,该案已移交灶市派出所。经审讯,李某对故意将道路中间隔离护栏推倒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已被耒阳市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十五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对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故意破坏道路护栏、交通标志等交通设施是违法行为,性质严重构成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请广大群众自觉爱护交通标志标牌和道路护栏等交通公共设施,严禁人为故意损坏。
耒阳交警将不断加大辖区
道路面警力巡逻力度
提升见警率和管事率
用心用情,全力以赴
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审:周小志
二审:廖 媛
编辑:刘笃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