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
义乌教育局发布公告
面向2025届毕业生
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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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对象
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西安交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
2.浙江省教育厅签约的公费师范生;
3.国内部分高校(详见附件1)的本科毕业生,限金华地区户籍或生源;
4.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
5.浙江师范大学初阳学院、杭州师范大学经亨颐学院(含经亨颐实验班)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6.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本科期间曾获得两次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每学年限计一次),或浙江省师范生技能(教学)大赛三等及以上奖项,或综合成绩排名为其所读学校同专业前40%的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7.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曾获得浙江省师范生技能(教学)大赛三等及以上奖项或综合成绩排名为其所读学校同专业前10%的毕业生;
8.国(境)外部分大学(详见附件2)的本科毕业生,限义乌市户籍或生源。
三、专业要求
(一)符合招聘条件的毕业生,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学科相匹配,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普通高校专业设置目录以及招聘岗位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二)国内部分高校(详见附件1)毕业生,如为义乌市户籍或生源的,可不受专业限制。
(三)“招聘条件”中第1类高校毕业生,可不受专业限制。
四、招聘计划
五、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校园招聘采取杭州师范大学现场报名、笔试、面试的方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与地点:
(1)预报名地点:义乌市教育局人事科915办公室
报名时间:11月15日至21日工作日8:30—11:30、1:30—5:00。咨询电话:0579-85385592、85213610。
(2)现场报名地点:杭州师范大学仓前校区勤园6号楼一楼大厅
报名时间:11月23日8:30—11:30(若现场报名人数较多,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注:根据杭州师范大学规定,进入校园需点击链接自主操作预约https://mp.weixin.qq.com/s/AQ6dJpDVxauyc7X9gHkhQg
2.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所学校的一个意向岗位,报名多所学校意向岗位的,将取消当场招聘报名资格。
3.报名材料:
(1)《义乌市教育系统面向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报名表》(附件4),报名表如实填写并贴上免冠一寸彩照;
(2)本人高校就业推荐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有师范类专业要求的高校毕业生,须所在高校出具师范类说明材料;
(5)报名条件要求的校级奖学金证书、浙江省师范生技能(教学)大赛证书、综合成绩排名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
(6)《义乌市教育系统面向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说明材料》(附件5)。
(二)资格审核
招聘学校及其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确定为入围考试人员,并由招聘学校以电话(短信)形式通知入围考试人员。
(三)考核考试
笔试于11月23日下午、面试于11月24日在杭州师范大学现场统一组织。
1.笔试。笔试为教育职业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测试(不区分学段),主要考察教育教学基本素养。笔试时间6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分学段分学科从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数,上述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入围面试。
2.面试。面试形式为模拟上课+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100分(模拟上课70%,结构化面试30%),准备时间30分钟(含结构化面试准备时间),面试时间10分钟(模拟上课控制在7分钟以内,结构化面试控制在3分钟以内)。模拟上课范围为相应学段、学科现行教材内容(报考初中物理的,按高中物理内容进行;报考小学英语的,按初中英语内容进行),主要考查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仪表仪态等。结构化面试重点考察语言表达、心理素质、逻辑思维、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等方面。
3.考试总成绩计算。符合招聘条件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或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4.确定体检对象。根据每场招聘会招聘计划数和考试总成绩,按同一学段同一学科进行排名(不区分学校),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入围体检人员(符合招聘条件,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如总成绩和面试成绩相同的,以结构化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入围体检人员按本人所报意向岗位推荐到招聘学校,多名入围体检人员报考同一意向岗位的,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予以确定。入围体检人员所报意向岗位无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在剩余招聘岗位中重新进行双向选择。
(四)体检、考察
入围体检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义乌市教育局组织的体检,体检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入围考察人员,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五)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义乌市教育局政务公开专栏公示7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
公示后,没有问题反映或者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签约(聘用)手续,并签订《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报人社局核准后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为外地户口的,聘用之前须将户口迁移至义乌)。
六、其它事宜
(一)应聘者提供的个人信息要求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者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二)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教育局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在每场招聘会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
(三)拟聘人员须在2025年9月30日前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不予聘用。留学人员在2025年9月30日前未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的,不予聘用。
(四)已取得拟聘用资格人员(含放弃签约的)不得报考后续场次的招聘。
(五)聘用的毕业生须在1年内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不能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联系方式
义乌市教育局办公地址:江东中路369号行政2号楼
义乌市教育局联系电话:0579-85385592、85213610,联系人:傅老师、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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