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重污染天气预警解除信息通告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阜阳经开区、阜合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最新的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情况,经研判,我市大气扩散条件转好,空气质量将逐步改善,满足《阜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中的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解除条件。经批准,决定自2024年12月18日14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终止市级II级应急响应。同时,请各地各部门按照责任分工,做好以下工作:
一、宣传、生态环境、气象等部门发布阜阳市重污染天气预警解除信息。
二、预警解除后,各地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管控措施,确保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持续改善我市空气质量。
三、请各地根据预警期间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完善优化应急减排清单,严格按照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等文件要求,细化工业企业应急减排措施,提升措施精准性,切实做到“可操作、可监测、可核查”。
四、请各地各有关单位于2024年12月23日下班前将采取的限产停产、应急减排、强化监督、执法监管等各项应对措施情况及评估、总结情况报送至市环委会办公室。
五、请各地对拒不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的排污单位和项目严格依法查处,处罚结果要及时报送至市环委会办公室。
电话:0558-2163783
传真:0558-2162121
邮箱:fydqk12369@126.com
阜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2月18日
全媒体记者 汪文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