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电动自行车消费券来了
12月13日中午开始
市商务局将发放2000张
电动自行车消费券
实行消费立减、先用先得、用完即止
可与“安徽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政策”
叠加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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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2日,记者从市商务局了解到,安徽省商务厅等9部门近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我市在放宽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资格基础上,将发放电动自行车政府惠民消费券,加力支持以旧换新。
为加快有安全隐患的老旧电动自行车淘汰,进一步激发消费市场活力,决定开展阜阳市2024年“徽动消费 乐享阜阳”电动自行车消费券发放活动,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主题
“徽动消费 乐享阜阳”阜阳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消费券发放活动。
二、活动时间
2024年12月13日(星期五)12:00至2024年12月31日24:00,名额有限,先到先得,用完即止。
三、补贴对象
活动时间内,在阜阳市符合条件的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参与“安徽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政策”的个人消费者。
四、发放平台
云闪付APP
五、补贴内容及标准
消费者在阜阳市购买参与“安徽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政策”的电动自行车时,先享受消费券立减优惠,另外再叠加“安徽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政策”使用。
消费券分两种,分别为200元券和300元券,其中单笔订单消费满1000元可用一张200元券,单笔订单消费满2000元可用一张300元券。200元券投入500张,300元券投入1500张,共计2000张,共计投入资金55万元。
六、消费券发放和使用规则
1.本次活动采取消费立减、先到先得方式使用,消费者单笔消费金额达到使用消费券标准后,通过云闪付APP付款码付款,实现消费立减。
2.活动期间每个账号可享受两次优惠,一次交易只能使用一张消费券,不可拆单,且不叠加使用200元、300元消费券。
3.优惠金额如发生退款、撤销等反向交易,则视为用户放弃此次优惠,退款金额扣除消费券金额后退至用户原付款银行卡,需二次消费时方可获取资格。
七、其他细则
1.参与活动的商家须落实产品品质控制、强化风险防控等主体责任,及时处置消费投诉。商家及商家员工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或者协助他人套取活动资源、参与作弊、开展虚假交易等,否则主办方有权立即停止活动并进行追索。
2.更多活动细则可致电银商客服电话95534和活动参与商户(详见附件)。
附件:2024年“徽动消费 乐享阜阳”阜阳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消费券参与企业名单及联系方式
文字:全媒体记者 李一晴 通讯员 刘捷 白云飞
实习编辑:冷宗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