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发布的这份通知,主要是为了加强医疗机构中的麻醉科服务能力和护理服务水平,具体要点包括:
提高麻醉科门诊服务保障能力:
有条件医院应设立麻醉科门诊,提供包括手术风险评估、术前准备指导、麻醉预约和准备、生命体征观察、术后随访和恢复指导等服务。
医院需完善麻醉科门诊管理制度,合理安排出诊麻醉医师。
加强麻醉科护理服务:
设置麻醉科护理单元,以加强对麻醉患者的护理。
明确护理工作职责,提高服务水平,确保麻醉医师有足够时间专注于医疗服务。
麻醉科护士的主要任务包括麻醉宣教、心理支持、物品准备、信息确认、体位调整、管路护理、患者转运等。
护理工作组织管理需加强,麻醉科护士由科主任和护士长统一领导。
提高麻醉科门诊及护理服务质量:
完善人员培训、岗位设置、职称晋升、绩效考核和薪酬分配等相关制度。
加强医疗和护理质量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
拓展服务内容,优化流程,提升患者就医体验。
麻醉科护理工作职责及人员要求:
总务护士负责药品管理、仪器设备维护等工作。
手术间护士需按一定比例配备,负责麻醉前宣教、心理护理、药品准备等。
麻醉诱导室及恢复室护士在麻醉医师指导下工作,执行管路护理等任务。
麻醉科门诊护士负责预约诊疗、健康教育等。
麻醉科护士需具有护理学专业背景,取得执业资格并有至少两年临床工作经验,且通过相关培训和考核。
此通知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旨在促进麻醉科医疗服务的发展和完善,提升整体医疗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