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多伦县辖区
红绿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违法自动抓拍系统公示
为进一步维护全县道路交通秩序安全畅通,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在多伦县城区内部分道路交通路口新增的固定式电子警察抓拍设备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公示及启用日期
1.公示日期: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9月1日。
2.启用日期:2024年9月1日00时。
二、红绿灯监控路口
G510国道与多伦湖景区丁字路口由西向东;
G510国道与多伦湖景区丁字路口由南向北;
G510国道与Y314线交叉路口由西向东;
G239国道与X503县道交叉路口由南向北;
G239国道与X503县道交叉路口由北向南。
三、主要抓拍的违法行为
(一)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
(二)逆向行驶;
(三)违反禁止标线;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共同营造平安、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示
多伦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关于启用多伦县辖区东五路
固定测速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违法抓拍系统公示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规范道路交通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营造有序的交通环境,多伦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启用辖区内东五路路段测速设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现公示如下:
一、启用测速设备及地点
多伦县城区东五路路段,限速值:70公里/小时。
二、抓拍违法行为
超速行驶。
三、公示时间
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9月1日。
四、启用时间
2024年9月1日。
望广大机动车驾驶员自觉遵守机动车通行规定,文明驾驶,安全行车。
特此公示
多伦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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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松楠
校对:张楠
二审:刘江岩
三审:贺玉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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