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银川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的要求,广大市民在购买纳入资金监管范围项目的商品房时,房地产开发公司必须将所有的购房款(包括定金、预付款、按揭贷款等各种房价款)直接存入监管账户内。为了预售资金监管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预售资金专款用于工程建设,切实维护购房群众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4 月1 日至2024年 4月 22日银川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信息予以公示,如发生缴纳账户与公示账户不一致、购房款未缴入监管账户等情况,请及时拨打举报电话:6899862。
银川市房屋产权交易管理中心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