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是习主席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10周年,4月15日是第九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今年的活动主题是“总体国家安全观 创新引领10周年”。维护国家安全,人人有责,我们每个人都应深入了解和掌握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基本知识,今天就让中部战区的军事检察官带你学习一下吧。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是为了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维护国家安全而设立的节日。
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国家安全主要包括16个领域,具体指: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网络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太空安全、深海安全、极地安全和生物安全,这些国家安全领域共同构建了国家安全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十八条:国家加强武装力量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建设与保卫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需要相适应的武装力量;实施积极防御军事战略方针,防备和抵御侵略,制止武装颠覆和分裂;开展国际军事安全合作,实施联合国维和、国际救援、海上护航和维护国家海外利益的军事行动,维护国家主权、安全、领土完整、发展利益和世界和平。
军事安全,是指国家不受外部军事入侵和战争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这一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是指主权国家为了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有效遏制、抵御外来武装力量的侵略和颠覆所进行的必要的军事防御准备。
军事安全一直是国家安全的核心内容,既是国家安全体系的重要领域,也是国家其他安全的重要保障,在国家安全体系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支柱作用。
总体国家安全观是一个内容丰富、开放包容、不断发展的思想体系,其核心要义可以概括为五大要素和五对关系。
习主席在《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中提出了“五个统筹”,并将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内涵要求系统概括为“十个坚持”,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要做到“五个统筹”和“十个坚持” 。
《国家安全法》第十五条规定:国家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或者煽动颠覆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的行为;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窃取、泄露国家秘密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境外势力的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
《国家安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下列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二)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三)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四)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五)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六)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我们要树立居安思危意识,留意身边的各种隐患,如发现危害国家安全行为,请拨打举报电话12339向属地国家安全局报告;或登录国家安全机关互联网www.12339.gov.cn进行举报;也可以向公安机关等其他国家机关、组织报告,相关国家机关、组织会立即移送属地国家安全局处理。
来源:中部号角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