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网友悬赏5万的走失宠物狗,惨遭8人分食?涉事公司:个人行为,严肃处理

美食   2025-02-08 10:33   广东  

悬赏5万元

寻找受惊后走丢的宠物狗

结果却被高速公路人员

带走烹饪分食


这一事件今天冲上

深圳当地热榜

一起来关注一下


近日,深圳一网友发文称,春节期间,其宠物狗“吴一一”受惊后误入高速公路,遭车辆碾压后被高速公司人员带走烹饪分食,引发社会热议。


多数网友谴责高速管理公司管理失责,认为此举不仅违背人性道德,更涉嫌违反深圳地方性法规对禁食狗肉的规定。


2月6日,广深珠高速工作人员回应称,发现宠物狗时它已经死亡,并承诺会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涉事人员


该公司强调,事件中的不当行为并非官方指示或批准的行为,而是个别人员的私自行动。目前正在与宠物狗主人协商。


记者同时联系上发帖人,其表示自己因过度伤心而生病,不愿再次提起此事。暂不接受采访。


事件:

宠物犬跑入高速被工作人员分食


2月2日,网友“Yo壹yo两”发帖称,春节期间,其宠物犬“吴一一”被寄养于位于深圳西丽的“小尾巴”牧场宠物寄养中心。



1月29日早上7:15分,因受附近鞭炮声惊吓,宠物犬挣脱牢笼后跑入广深珠高速,后遭车辆撞击。“监控显示其被车辆撞伤但并不严重,及时救治一定有生机。”帖子写道。



宠物狗走失后,网友立即发布寻狗悬赏,并从国外赶回深圳。回深后,该网友才得知,宠物狗已被高速公司的工作人员发现并带走,但令人震惊的是,这些工作人员竟然将宠物狗烹饪后分食


宠物狗主人告诉记者,她们查看高速监控才得知,就在当天10:36,宠物犬被广深珠高速公路工作人员拾获并带回了公司。


“后来经证实,一一被2名工作人员带回公司食堂,由3名员工杀害烹饪后,8人参与分食。”


其还表示,公路方的涉事人员多次向他们提供虚假信息,阻挠找狗,直到无计可施,才承认分食的事实。


回应:

将按规定严肃处理涉事人员


对此,广深珠高速工作人员回应称,事发当天9:58,值班人员接到监控客服中心反馈,一只狗出现在广深珠高速南坪往南头方向路段。途中,值班人员再次接到反馈称,狗已在上述路段被撞倒。


据工作人员透露,10:22,当天值班人员到达现场后,对路面进行封路作业,确认一只狗躺在高速公路中央的分隔带处。


经确认,当时犬只舌头外露,已无生命体征。后将犬只带出高速公路。“但因误以为没有主人,遂带走后私下处理。”工作人员表示。


“我们将承诺会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涉事人员。目前正在与宠物狗主人协商后续事宜。”广深珠高速公司方面称。


记者同时联系上发帖人,其表示自己因过度伤心而生病,不愿再次提起此事。暂不接受采访。


律师:

高速公司应承担监督和管理责任


事件经报道后,迅速在网上发酵。有网友表示,这种行为是对生命的亵渎,严重侵犯了动物权利,更践踏了人性道德底线。


还有网友认为,高速公司不仅没有保护好公共道路上的安全,反而让员工做出了不人道的事情,应为管理漏洞负责。


业内律师表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在此案例中,宠物狗是在高速公路上被车辆撞击致死的,因此如果高速公司在管理和维护道路安全方面没有明显疏漏,则可能不需要承担责任。


然而,考虑到宠物狗进入高速公路可能是由于外部环境因素(如鞭炮声),具体情况仍需进一步分析。对于工作人员私自处理尸体的行为,高速公司也应承担一定的监督和管理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2020年深圳发布《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把猫狗列入了禁食“黑名单”,这使其成为内地首个立法禁食猫狗的城市。因此从法律层面看,在深圳是不能食用狗肉的


《条例》在现行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提高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罚额度,非法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最高可按货值的30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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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方+、奥一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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