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最大限度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债权,维护司法权威,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现依据申请执行人的悬赏执行申请,本院特发布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曾洪锦
出生日期:1968年3月16日
住址:吉安市青原区富田镇王田村王田上自然村36号
身份证号码:36242119680316****
被执行人:许新凤
出生日期:1971年4月24日
住址:吉安市青原区富田镇王田村王田上自然村36号
身份证号码:36242119710424****
执行案号:(2024)赣0822执271号
执行标的:186582元及利息
悬赏期限: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26日
悬赏内容:举报人凡向本院提供上述被执行人的行踪线索并根据该线索找到其本人的,按照2000元的标准予以奖励;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并使本案全部或者部分执行到位的,按照实际到位金额的10%予以奖励。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信息以及提供的被执行人下落或财产线索将予以严格保密。
联系人:朱法官
联系电话:0796-8689829
吉水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九日
来源:吉水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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