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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 德 镇 市 公 安 局
通 告
为规范我市道路通行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进一步提升道路通行能力,引导交通参与者文明出行,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我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决定,自2024年11月9日起,对原有的市辖区9处点位固定式交通监控设备进行升级,新增反向卡口抓拍功能。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反向卡口设备点位8处:
昌南新区纬二路发展中心路口、景德大道陶玉南路路口、瓷都大道迎宾大道路口、金岭大道玉子亭路口、航空大道092县道路口、瓷都大道新风路路口、珠山大道与纬二路路口、珠山大道陶阳北路路口。
二、不礼让行人抓拍设备1处:
紫晶路绿地小区门口。
三、监控抓拍违法行为:
特此通告
景德镇市公安局
附件:
固定式交通监控设备清单
序号 | 设置地点 | 采集违法行为 |
1 | 昌南新区纬二路发展中心路口 |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1120);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6095);违反禁止标线指示(1117)。 |
2 | 景德大道陶玉南路路口 | |
3 | 金岭大道玉子亭路口 | |
4 | 航空大道092县道路口 | |
5 | 瓷都大道新风路路口 | |
6 | 珠山大道与纬二路路口 | |
7 | 珠山大道陶阳北路路口 | |
8 | 瓷都大道迎宾大道路口 | |
9 | 紫晶路绿地小区门口 | 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13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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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核:庄金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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