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连日来,为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和硕县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普法宣传活动,以实际行动践行宪法精神。
和硕县总工会在亨瑞市场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面向广大职工群众宣传普及宪法知识。旨在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宪法全面贯彻实施,为全面深化改革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县总工会干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宣传重点进行宣传,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各类宣传资料,积极解答与职工权益息息相关的维权问题。同时还向广大职工群众讲解新中国宪法发展历程和宪法的地位作用,新中国成立75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引导广大职工群众尊崇维护宪法、学习运用宪法、传递法治力量。
“这次宪法宣传活动让我了解到了宪法的权威性和重要性,我深刻认识到,只有每一个人都尊重宪法、遵守宪法,我们的国家才能更加繁荣昌盛,我们的社会才能更加和谐稳定。作为职工,我们在享有宪法赋予的权利的同时,也要履行相应的义务,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龙驹社区居民席新存说道。
和硕县民政局在活动现场悬挂横幅,并通过发放法治书籍、宣传资料、面对面交流等方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和硕县民政局社会救助政策等,引导群众主动学习宪法,提升法治素养。
此次活动宣传,不仅提高了各族人民群众对宪法的认知度,拉近了群众与宪法之间的距离,更在全县范围内营造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为和硕县的法治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下一步,和硕县将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让宪法走进职工群众身边、走进职工群众心里,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共同营造良好法治氛围。(通讯员 杨艳芬 潘夏夏 张宇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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