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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审判是指人民法院为方便人民群众诉讼,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深入农村及交通不便、人员稀少等偏远地区,就地开庭、当庭调解、以案释法的一种审判方式。
为最大程度方便群众诉讼,快速化解矛盾纠纷,实现诉源治理。近日,祥云县人民法院将庭审现场“搬”到了禾甸镇检村村委会,让群众“零距离”感受司法温度。当天,检村村组干部及村民代表50余人参加旁听。
此次巡回审判为依次公开开庭审理2起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案件,两案均系外嫁女户口未迁出,由村组土地分红问题所引发的纠纷。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认真倾听双方陈述,理清争议焦点,多角度向双方释法明理。庭审结束后,法官耐心向原被告讲解农村土地相关法律法规。两案将择期进行宣判。
巡回审判的公开透明有助于增强司法公信力,提升公众对司法的信任度。同时,就地审理能减少案件流转环节,缩短审理周期,提高整体司法效率。法官在巡回审判过程中,通过以案说法、释法析理等方式,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巡回审判也是人民法院落实司法为民、推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有效举措之一。2024年以来,祥云法院巡回审理各类案件237件。下一步,祥云法院将继续能动履职,选取与群众关系密切的案件开展巡回审判,将司法服务延伸到田间地头,把更多具有教育意义的庭审开在群众“家门口”,绘就和谐美丽乡村新“枫”景,积极运用“枫桥经验”推动诉源治理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效果和社会氛围。
文案、摄影、编辑|王映、胡怡然
一审|王映 二审|李福荣
三审|杨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