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甸县纪委监委通报曝光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二十三)

政务   2025-01-21 17:26   云南  

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鲁甸县纪委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3名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通报如下:

一、窦剑,鲁甸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职工,2024年11月11日9时42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二、王明有,中共党员,鲁甸县水磨镇岩头村村民,2024年12月22日14时58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三、沈太绘,中共党员,鲁甸县火德红镇李家山村村民,2024年12月22日因涉嫌参与赌博被公安机关查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中共鲁甸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鲁甸县监察委员会

2025年1月21日

来源丨鲁甸县纪委监委

本期编辑丨李璇
编审丨孔祥曙
投稿邮箱:wldtg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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