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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9月,位于响水县陈家港镇六港村的一位村民反映,自家的三亩梨园在6月份时候被隔壁水稻承包企业浇灌水稻时淹没。7月与涉事企业以及村委会沟通无果。梨树在被长期泡水后,梨果未经采摘便自然掉落后烂在地里,经济损失达两万元左右。村民希望相关部门监督村委会履行职责,积极与企业沟通协调,切实维护村民权益,践行“为人民服务”理念。
阅读原文请点击标题:【民声】响水六港村某梨园被水淹,损失严重,村委会桥梁担当不可缺位!
(被淹后的梨园)
此事经发文后,六港村书记前往涉事企业了解情况并帮助村民进行协调沟通。然而,沟通结果却让人大跌眼镜!村书记强调,企业愿意补偿3万元将三亩梨园进行土地流转,至于梨园损失补偿没有,能接受就接受,接受不了那就拖着吧……(当事人有录音为证)
而村民却表示,两三年前村里就帮企业来谈过土地流转的事情,承诺4万元的土地流转补偿,当时没有同意。现在梨园受损了,不仅损失一分钱没有,连土地流转的补偿也从4万也降到了3万,这也太欺负人了……
该农民表示,家中年迈70多岁的老父母依靠着辛勤耕耘的三亩梨园维持生计,每年能带来两万元左右的收入,这是父母生活的主要经济来源。然而,今年的水漫梨园造成果园没有收入给他们的生活造成了严重的生活困扰。
本应是农民权益守护者的村委会,尤其是村书记的表现却让人失望。村书记在与涉事企业协商过程中的立场和态度值得我们深思。
首先,该村书记将村民的合理诉求视为无理取闹。村书记本应为遭受损失的农民据理力争,而现实中反而帮着涉事企业说话、站台。这种先入为主的工作理念是极其错误的立场偏见,反映出村干部对村民权益的蔑视,是一种典型的官僚主义作风。这不禁让我们想问,您是否忘记了自己的立场与初衷?
其次,换位思考的缺失是村书记行为不当的又一体现。如果是他自己的土地遭遇这样的境况,他还会如此轻描淡写地对待吗?该村民过去并没有索赔并不代表他们放弃了自己的权益,更不能成为村书记忽视今年该农民损失的借口。
再者,涉及到村民的利益损失问题,村里有没有经过严谨的民主讨论?村民面对权益的损失理应有不同的诉求,这是再正常不过的民生小事。如果此事仅仅凭借着村书记的个人判断,搞一言堂”的行事作风,其处理结果难以保证公平正义。
(受损的梨园)
对于此事,我们需要审视每个人的立场、职责和使命。希望相关部门能够以此为契机,加强对村干部的教育和监督,提升其服务意识和责任担当。尊重村民的合法权益,才是真正做到情系于民、利谋于民,只有真正认真践行 “为人民服务” 的宗旨理念,才能让村民真切感受到真情关怀,从而构建一个和谐、公正、充满希望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