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带,生命带!
驾乘人员都要“带”!
2024年9月21日,陈某某驾驶车牌号为川LP***8的轻型货车,从乐山市峨边彝族自治县红旗镇往县城方向行驶。14时30分,当该车行驶至245国道775公里700米处岔路口时,陈某某发现对向驶来一辆大巴车,于是向右急转弯,导致车上运载的啤酒瓶摔到路面上,碎玻璃散落一地。
对向驶来的川L7***2号大型客车驾驶员袁某某发现情况后,立即采取紧急制动措施避让。车内乘客简玛某某与其怀抱的女儿李某某(1岁)均未系安全带,直接被摔倒在客车过道上,造成简玛某某、李某某受伤的交通事故。
该起交通事故中,当事人陈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之规定,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当事人袁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承担事故次要责任。
简玛某某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致简玛某某、李某某受伤,加重了事故的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在此
乐山公安交警提醒
乘坐客车出行
务必按规定系好安全带!
系好安全带,出行更安全!
系好安全带
不系安全带
系好安全带
不系安全带
安全带系与不系,差别真的很大
无论前排、后排的驾驶人和乘客
皆要系好安全带!
那么,该如何正确系好安全带呢?
往下看↓↓↓
同时,客车驾驶员
请务必注意↓↓↓
提醒和督促乘客系好安全带,是法律对客车驾驶员明确规定的责任,也是安全运营应尽的义务。客车驾驶员不仅自己要按规定系好安全带,还应提醒和督促所有乘客系好安全带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否则,一旦发生事故造成伤害,客车驾驶员将承担法律责任。
车辆在加减速、转弯变道等操作时极易发生事故。安全带是驾乘人员的“保命带”,在遇到意外时,安全带能将乘坐人员牢牢固定在座位上,从而降低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