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公安局沙市区分局关于公开征集
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依法严惩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集中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沙市区公安分局现面向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涉黑涉恶和各类容易滋生黑恶犯罪的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教育领域:黑恶势力拉拢利用未成年人和在校学生实施违法犯罪的线索;
(二)金融放贷领域:实施非法放贷、暴力催收等违法犯罪的线索;
(三)市场流通领域:实施欺行霸市、强迫交易、非法垄断经营等违法犯罪的线索;
(四)信息网络领域:利用网络实施裸聊敲诈、软暴力催收等新型黑恶犯罪的线索;
(五)自然资源领域:“砂霸”“矿霸”、垄断资源、强买强卖、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的线索;
(六)交通运输领域:控制运输市场、垄断资源分配、盗用政府旗号或被黑恶势力操控的协会商会实施违法犯罪的线索;
(七)工程建设领域:实施恶意竞标、强揽工程、强迫交易、恶意阻工、暴力讨债以及盗用政府旗号或被黑恶势力操控的协会商会实施违法犯罪的线索;
(八)农业农村领域:“村霸”“乡霸”以及利用家族宗族势力寻衅滋事、聚众赌博、侵占集体资产资源、操纵基层政权等违法犯罪的线索。
二、举报要求
(一)举报人可采取当面、信函、电话方式进行举报,举报可实名或匿名,举报时请提供相关线索详实信息;
(二)举报人对所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诬陷他人,对谎报或借举报之名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如反映与涉黑涉恶犯罪无直接关系的案件线索、个人诉求等问题,请向相关职能部门反映。
三、举报奖励及保护措施
(一)举报奖励。凡检举、揭发的黑恶犯罪线索,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立案侦办,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并生效后,将参照《沙市区扫黑除恶犯罪线索举报奖励办法》有关规定,给予举报人2000元至30000元不等的奖励;
(二)保护措施。线索受理单位将对举报人及其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泄露信息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四、举报方式
(一)电话:0716-8115110(沙市区分局指挥中心)、0716-8127191(沙市区分局扫黑办);
(二)来信地址: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毛家坊40号(荆州市公安局沙市区分局扫黑办),联系人张警官,联系电话17771626114;
(三)当面举报:举报人可以直接前往沙市区公安分局扫黑办举报。
荆州市公安局沙市区分局
2024年9月13日
文 稿:张 琴
编 辑:刘 艺
审 核:钱正炎
来 源:犯罪侦查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