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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本应是充满爱与温暖的避风港,然而在面对利益分配时,原本和睦相处的家人也可能对簿公堂。近日,宣威市人民法院乐丰法庭受理了一起共有权确认纠纷,承办法官秉持情与法相结合的理念,贯彻宣扬良好家风、构建和谐社会的精神,平息了一场亲兄弟姐妹间的赔偿金“争夺战”。
罗某某共有四个子女,分别是罗大姐、罗二哥、罗三妹、罗小弟(于2023年6月16日去世)。2024年1月罗某某因交通事故受伤医治无效死亡,后经肇事者浦某某及某保险公司宣威支公司赔付罗某某死亡赔偿金共计266000元,该赔偿金后打入罗二哥银行账户并由其代为保管。就该笔赔偿款罗大姐、罗二哥、罗三妹始终无法协商一致,大姐、三妹遂与罗小弟的三子女将二哥告上法庭,要求平均分割已收到的赔偿款。
面对这样一起家事纠纷,为了避免兄妹几个人的矛盾进一步激化,承办法官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平衡法律 、道德、情理,从弥合亲情的角度出发,以求真正达到化解矛盾。在查明案件事实后法官综合考虑各方当事人与死者生前共同生活、履行抚养义务和经济依赖关系的情况,反复给当事人做起了“思想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让兄妹几人切勿因利益纠葛而反目成仇,尽量消除分歧,避免因金钱问题破坏手足之情。最终兄妹几人在亲情的感召和法官的调解之下对死亡赔偿金的分配达成了一致意见,罗大姐和罗三妹各分得49000元,剩余款项由罗二哥和罗小弟(已故)三子女平分。达成调解协议后,兄妹间心中的芥蒂也随之消失,落日的余晖下也传来阵阵笑语。
【法官寄语】家庭不仅仅是法律关系的集合,更是情感的港湾。这场因父亲死亡赔偿金引发的家事纠纷,给我们每个人都敲响了警钟,在利益面前亲情的纽带显得尤为脆弱,但在理解、沟通和法律的保障之下,历经风雨的家庭也依旧能够保持温暖和坚固。
本文来源:宣威法院
本期编辑:王凡
©掌上罗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