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航开通乌鲁木齐—莫斯科国际航线
9月5日18时,国航乌鲁木齐—莫斯科CA713航班从乌鲁木齐地窝堡国际机场顺利起飞,该航班由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执飞,标志着国航在新疆首条国际航线正式开通。
9月5日,国航开通乌鲁木齐—莫斯科国际航线。 徐俊和 摄
国航开通乌鲁木齐—莫斯科国际航线在现有航班时刻上为旅客出行提供更多选择。自9月5日起,该航班每周执飞3个往返航班,班期为每周二、周四、周六。去程航班计划北京时间17时55分从乌鲁木齐地窝堡国际机场起飞,当地时间19时10分抵达莫斯科谢列梅捷沃国际机场;返程航班计划当地时间21时25分从莫斯科谢列梅捷沃国际机场起飞,次日北京时间7时30分抵达乌鲁木齐地窝堡国际机场。
9月5日,国航在乌鲁木齐国际机场航站停机坪举行乌鲁木齐—莫斯科航线首航送机仪式。国航工作人员现场向首航航班旅客赠送国航文创“胖安达”熊猫新疆城市徽章,为旅客准备“新疆是个好地方”嵌有新疆国际大巴扎地标建筑图的城市明信片等带有新疆元素首航纪念品。
今年,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相继开通乌鲁木齐至阿拉木图、乌鲁木齐至塔什干国际货运航线。此次开通乌鲁木齐至莫斯科国际客运航线后,中航集团将持续发力,充分发挥乌鲁木齐区位优势,面向中亚、西亚、中东开通国际客运航线,开发乌鲁木齐至欧洲的第五航权市场,预计在“十四五”末新开3条国际航线、“十五五”末新开7条国际航线。
针对口岸国际客运航班量和旅客客流量的快速增长,乌鲁木齐地窝堡机场海关优化人员配置和通关流程,深化“智慧海关”建设,加快智能化改造旅检通道,通过运用卫生检疫一体化智能闸机、先期机检、智能识别拦截等技术,确保进出境旅客高效、安全、便捷通关。 (天山网-新疆日报记者马伊宁)
停业整顿、终止授权……
喀什地区公布14起典型案例
8月,喀什地区各县市公安机关交警部门查处一批车驾管业务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并通报14起典型案例。
案例一:泽普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在工作中发现泽普县星光二手车便民服务站在办理机动车业务中存在违规行为。根据《机动车和驾驶人业务便民服务站管理办法》,泽普县大队对其下发《违规办理车驾管业务整改通知书》,自8月2日起停业整顿。
案例二:2024年8月6日巴楚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辆管理所在对中国人寿巴楚分公司(色力布亚镇电动自行车上牌点)检查中,发现该上牌点存在违规上传发票信息。根据《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新疆公安机关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巴楚县大队决定暂停该电动自行车上牌点的相关业务。
案例三:泽普县人保财险便民服务站(久久华阳)在办理机动车业务中存在违规收费等行为。泽普县大队根据《机动车和驾驶人业务便民服务站管理办法》对其下发《违规办理车驾管业务整改通知书》,自8月9日起停业整顿。
案例四:麦盖提县刀郎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在办理车驾管业务过程中,存在机动车档案整理收集、影像化采集不规范、降低机动车查验标准、聘用无查验资质工作人员开展查验工作、违规办理业务、群众服务意识薄弱等情形。麦盖提县大队多次督促其整改,但该服务站对此置若罔闻。根据《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公交管〔2022〕75号)以及《机动车和驾驶人业务便民服务站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麦盖提县大队决定自8月8日起暂停授权该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办理车驾管业务。
案例五:2024年8月11日叶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对叶城县勇敢豹电动车销售店(电动自行车上牌点)检查中,发现未按照规定查验。根据《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新疆公安机关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叶城县大队暂停该电动自行车上牌点的相关业务。
案例六:根据《全地区公安机关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方案》要求,泽普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辖区电动自行车服务点进行检查,发现泽普县飞龙电动车经销店、乐途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站、驭幸电动车销售店等15家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点存在不规范、违规收费等行为,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机动车和驾驶人业务便民服务站管理办法》,终止授权该15家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点办理电动自行车上牌业务。
案例七:根据《全地区公安机关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疏勒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辆管理所对辖区电动自行车服务点进行检查,发现疏勒县太白聪家具店、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疏勒县支公司(塔孜洪乡)、疏勒县罕南力克镇阿卜来海提电动车配件店3家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点存在上牌不规范行为,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机动车和驾驶人业务便民服务站管理办法》,终止授权该3家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点办理电动自行车上牌业务。
案例八:泽普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五月份对泽普县宏安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专网电脑USB未封闭,机房网络设备USB未封闭,违反了《公安信息网安全管理规定》、《新疆公安机关信息网络安全管理规定》,存在失泄密隐患,下发整改通知书;八月份再去检查时发现问题仍未整改,根据《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等标准及检测站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泽普县大队决定于2024年8月5日暂停授权该检测站联网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并抄告同级市场监督管理局进一步核查处置。
案例九:麦盖提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日常检查时发现,麦盖提县顺通机动车检测机构存在轴重仪误差较大,上传虚假照片通过审验等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G1014-2019第五条,麦盖提县顺通机动车检测机构存在提供虚假检验报告单问题。麦盖提县大队决定自8月10日起暂停授权该检测站联网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并抄告同级市场监督管理局进一步核查处置。
案例十:疏附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暗访检查与日常工作监管中发现疏附县荣通机动车检测公司在机动车检测过程中多次出现车辆外观检验把关不严、降低检验标准,并违规办理车辆检验业务行为。根据《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38900-2020、《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等技术规范,结合《喀什地区机动车查验工作和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监督管理、考核评定工作要求》,疏附县大队决定自8月12日起暂停授权该检测站联网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并抄告同级市场监督管理局进一步核查处置。
案例十一:岳普湖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工作中发现,岳普湖县顺宇检测机动车检测中心在检测过程中,存在违反《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38900-2020、《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技术规范的问题,根据《喀什地区机动车查验工作和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监督管理,考核评定工作要求》,岳普湖县大队决定于8月17日起,暂停授权该检测站联网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并抄告同级市场监督管理局进一步核查处置。
案例十二:巴楚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工作中发现巴楚县鑫达机动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在检测过程中存在上传检测材料缺失行为,根据《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38900-2020、《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等技术规范,结合《喀什地区机动车查验工作和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监督管理、考核评定工作要求》,巴楚县大队决定8月21日起暂停授权该检测站联网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并抄告同级市场监督管理局进一步核查处置。
案例十三:岳普湖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辖区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科目二考场中发现一名学员有饮酒后来参加考试的嫌疑,经酒精检测,结果为150mg/100ml,已达到醉酒标准。根据相关规定,取消该学员当日考试资格,并对其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
案例十四:泽普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在日常工作中发现泽普县人民医院在办理驾驶人体检业务中存在违规行为。为规范机动车驾驶人体检工作,泽普县大队决定于8月8日起暂停授权该医院驾驶人体检业务。
来源:天山网-新疆日报
审核:钟 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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