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伸扩线 全链条打击丨贡山县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成功侦破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

政务   2024-11-01 20:37   云南  

近期,贡山县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在侦办案件过程中,对涉案线索开展深度研判,经过缜密侦查,成功侦破1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


2024年10月26日,环食药侦大队侦办一起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过程中,民警发现其中一个犯罪嫌疑人袁某某还存在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重大嫌疑,办案民警当即经报请县公安局批准,依法对袁某某居所进行搜查,民警在其家厨房冰柜内查获猕猴头骨3个,在火塘旁边靠墙木架下隐蔽处查获疑似猴脑泡酒1瓶。


经查证:2023年6月至7月,袁某某先后在自家草果地内用铁夹子非法猎捕到疑似猕猴幼体3只带回家里,用喷灯将猴子除毛后把猴头剖开取出猴脑用于泡酒。



目前,犯罪嫌疑人袁某某因涉嫌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已被贡山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取保候审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深入侦办中。



警方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就是保护生态安全,生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在此也呼吁广大群众切莫贪图非法利益,铤而走险,触犯法律。


来 源丨贡山县公安局

责 编丨吴孝煜

审 核丨杨义权

审 签丨师   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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