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贡山县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在侦办案件过程中,对涉案线索开展深度研判,经过缜密侦查,成功侦破1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
2024年10月26日,环食药侦大队侦办一起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过程中,民警发现其中一个犯罪嫌疑人袁某某还存在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重大嫌疑,办案民警当即经报请县公安局批准,依法对袁某某居所进行搜查,民警在其家厨房冰柜内查获猕猴头骨3个,在火塘旁边靠墙木架下隐蔽处查获疑似猴脑泡酒1瓶。
经查证:2023年6月至7月,袁某某先后在自家草果地内用铁夹子非法猎捕到疑似猕猴幼体3只带回家里,用喷灯将猴子除毛后把猴头剖开取出猴脑用于泡酒。
目前,犯罪嫌疑人袁某某因涉嫌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已被贡山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取保候审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深入侦办中。
来 源丨贡山县公安局
责 编丨吴孝煜
审 核丨杨义权
审 签丨师 塬
怒江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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