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经开普法微课堂,开发区司法所邀请天津港山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园区企业带来《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相关规定的详细讲解。
本条例所称营商环境,是指市场主体在准入、生产经营、退出等过程中涉及的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人文环境等有关外部因素和条件的总和。从政务环境方面,最重要的内容是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提高行政效能,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智能化便利化,包含规范办事流程及事业型收费、公示统一申请条件和所需材料、办理时限等等并通过一网通平台全程实现网上办理。从市场环境方面,最重要的是各类市场主体的平等性,不得在市场准入、招投标及政府采购等领域设置不合理限制条件。加强政务诚信建设,鼓励市场主体融入一带一路建设。从法治环境方面,规范并公示行政处罚标准,实施联合检查避免妨碍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公检法依法公开公正高效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从人文环境方面,吸纳、培养人才是重中之重,推进智慧、绿色城市建设,完善区域交通及配套设施提高城市生活质量,促进教科文卫等繁荣发展增强城市竞争力。
总体来说,就是聚焦企业、群众需求,立足企业视角,持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为各类经营主体提供创新创业最优生态。
© dream18560710
东丽经开区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
东丽经开区高质量盘活医疗器械产业园闲置载体 元炁餐厅即将开业运营
东丽经开区祝祖国母亲生日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