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简介
沈阳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汽车”)成立于 2023年2月,沈阳市市属国有控股企业。现注册资本金为48.8亿人民币。沈阳汽车持有华晨集团100%股权,集团内现有在册员工5000余人。沈阳汽车以振兴沈阳汽车产业、助力辽宁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为已任,已明确了以“出人才,出好车”十年内回归国内汽车第一梯队,为沈阳市培养一批汽车产业优秀人才的公司发展愿景。未来,公司将以整车业务、传统零部件业务和智能化新兴零部件业务以及其他业务板块的“1+2+N”产业布局为指引,坚持积极稳妥、财务优先、合资合作的三大基本原则,坚持以党的建设为引领,以资本运作与产业发展为双轮驱动,全方位推动沈阳汽车迈向新高度助力沈阳汽车产业的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努力成为推动沈阳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辽宁省实现振兴新突破的重要力量,为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贡献力量。为满足沈阳汽车战略布局与业务发展需要,逐步建立与沈阳汽车新运行体系相适应的创新力高、执行力强、年轻化:专业化的高素质人才队伍,现通过市场化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
二、招聘岗位及职责
招聘单位、岗位、任职资格等信息详见附件《沈阳汽车有限公司招聘岗位信息表》。
三、报名条件
(一)任职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勤勉尽责,团结协作,廉洁从业;
2.具有勇于担当、敢闯敢试、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具有创新发展、专注品质、追求卓越的精神,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使命感;
3.副部长及以上岗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以后出生),员工岗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以后出生),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匹配的任职经历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历优先,中共党员优先;
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职的身体素质;6.特别优秀、熟悉汽车行业的人才,或公司业务发展急需的优秀人才,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接受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机关和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或者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或者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限内的,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与劳动关系所在单位存在劳动纠纷,尚未解决的;
3.聘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身体健康原因不能正常上班的;
6.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7.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和有不符合岗位聘任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实施,企业纪检监察全程参与,按照如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本次招聘公告在沈阳市国资委官方网站、沈阳汽车官网阳光国企、““优企职达公众号”发布。
2.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月8日
3.报名网址:syqc.zhiye.com
4.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接受重复报名!
(2)报名人员需完整填写个人简历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如因报名资料不完整影响后续环节,后果由报名人员承担。
(二)资格审查
根据职位要求及任职资格,对报名人员进行筛选,通过首轮筛选的人员择优进入笔试环节。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数比例低于3:1的,该岗位招聘作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对填报信息和提供材料负责,任何环节如发现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笔试
1.根据资格审查结果,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确定笔试人员名单。
2.笔试内容:通用能力测试。
3.笔试人数:简历筛选通过人数与岗位招聘数不低于3:1确定笔试入围人员名单,笔试设置及格分数线60分,未达到60分不予进入后续环节,
4.笔试形式: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现场或线上笔试形式、5.笔试时间: 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将以短信形式发送至入选人员手机,请收到短信人员务必按照短信提示时间回复是否参加笔试,未回复短信者,招聘项目组会以电话进行沟通确保收到相关信息,若未能接通者,视为放弃笔试机会。
(四)初面
1.初面形式:将以电话和短信形式另行通知。
2.初面人数: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每个岗位初面人数与
岗位招聘数不低于 2:1确定进入初面人员名单。3.初面时间及地点:具体初面时间及地点将以短信形式发送至入选人员手机,请收到短信人员务必按照短信提示时间回复是否参加面试,未回复短信者,招聘项目组会以电话进行沟通确保收到相关信息,若未能接通者,视为放弃面试机会。
(五)复试
1.复试形式:将以电话和短信形式另行通知。
2.复试人数:按初面成绩由高至低,每个岗位复试人数与岗位招聘数不低于 2:1确定进入复试人员名单。
3.进入复试人员视情况进行职业风险测评4.复试时间及地点:具体复试时间及地点将以短信形式发送至入选人员手机,请收到短信人员务必按照短信提示时间回复是否参加面试,未回复短信者,招聘项目组会以电话进行沟通确保收到相关信息,若未能接通者,视为放弃面试机会。
(六)确定考察对象
本次公开招聘最终以初面及复试综合成绩排名为录用依据(初面成绩占比 30%,复试成绩占比70%的权重),综合
成绩相同的,按照复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
(七)体检
对拟录用人员安排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新员工入职项目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或放弃体检者,不予录用。
(八)背景调查
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背景调查,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身份信息、学历信息、法院民事诉讼信息、金融风险记录、商业利益冲突、公司银行流水记录等。
(九)公示
对拟录用各岗位人选在沈阳市国资委官方网站、沈阳汽车官网、阳光国企、“优企职达公众号”发布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反映意见或反映意见经调查核实证明不属实或不影响聘用的,进入录用程序,
(十)录用
按照规定程序经相关审批流程后发放录用通知,并依照有关规定履行录用手续。
五、其他说明
1.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则取消资格,责任自负。报名者一旦被聘用,须按通知规定时间及时报到。
2.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本次选聘发布公告、网络报名、资格审査、笔试、面试、体检、背景调查由第三方负责,最终解释权归沈阳汽车有限公司。
4.招聘咨询电话:024-81046045。(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9点-12点,14点-17点)。
5.监督举报
沈阳市纪委监委:024-12388
沈阳市国资委:024-31290269
集团纪委:024-31663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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