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公告→

民生   2024-11-15 15:16   福建  






为切实有效地加强我县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与合理利用,现面向社会征集不可移动文物、安溪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传承人线索信息,望社会各界人士踊跃提供相关线索。


征集范围

不在现有不可移动文物名录且符合不可移动文物认定导则的文物、未列入安溪县各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非遗项目和传承人。

征集内容

1.文物是人类创造的或者与人类活动有关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物质文化遗产。不可移动文物主要包括以下几类: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其他(主要是指作为人类行为与自然的结合体,拥有明确的物质实体,为某一区域或群体的历史、文化、习俗等提供特殊见证的文化景观;古猿、古人类以及与古人类活动有关的古生物化石地点,其他具有一定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物质实体等)。

2.具有可追溯百年以上历史,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增强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有积极作用;能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具有重要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具有鲜明安溪地域文化特点和人文特色,世代传承、活态存在。

3.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其申报项目应在安溪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内;熟练掌握并承续安溪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传统知识或特殊技能,在该领域内具有代表性和较大影响力;在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具有明晰的传承谱系和传承能力,德艺双馨、爱国敬业,积极开展非遗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自愿向社会传承,身体健康。(对于集体传承、大众实践的项目,建议稳慎推荐,确需推荐的,应在相关项目的保护传承中发挥不可或缺的作用,得到广泛认可。鼓励长期在安溪从事非遗保护传承工作的台湾、香港及澳门同胞申请县级非遗传承人)

线索征集要求

为了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请提供尽可能详细的情况描述,包括名称、年代、类型、类别、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有关信息。 

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4年11月底止。

征集方式

1.拨打电话:0595-68783989;

2.发送邮件:axwtlggsy@163.com;

3.后台留言:在“茶韵安溪文旅之声”公众号后台留言。


附件


附件1.不可移动文物线索推荐表.docx

附件2.安溪县符合申报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摸查表.xls

附件3.安溪县符合申报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摸查表.xls




来源:茶韵安溪文旅之声

编辑:陈晓慧

审核:一审|林百兰 二审杨伟艺 三审|谢永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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