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依法注销排污许可证的公告

政务   2024-11-19 17:09   贵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一)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四条“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排污单位需要继续排放污染物的,应当于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60日前向审批部门提出申请”;《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批部门应当依法办理排污许可证的注销手续,并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公告:(一)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决定对兴仁县东园石业建材部、贵州省漆彩金州涂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安龙县普坪镇龙森碳业、北盘江镇者颡村肉牛养殖场、中商华夏物产(贵州)贵和堂药业有限公司、兴义市宏鑫汽车报废回收有限公司有效期届满且未申请延续的排污许可证依法予以注销(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8日(七个工作日),公告期间如有异议,请向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反映(联系电话:0859-3236033),逾期视为无异议。公示期满后,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将依法注销排污许可证,相关信息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公示。

 特此公告

附件:黔西南州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拟注销企业名单

                             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 

                              2024年11月19日    


附件

黔西南州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拟注销企业名单


序号

许可证编号

排污单位名称

所在区县

核发机关

备注

1

92522322MA6GJCK65K001U

兴仁县东园石业建材部

兴仁市

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


2

915223223087750051002U

贵州省漆彩金州涂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兴仁市

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


3

92522328MA6GU38H4Q001Z

安龙县普坪镇龙森碳业

安龙县

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


4

91522325MA6DNTQ85W004V

北盘江镇者颡村肉牛养殖场

贞丰县

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


5

91522320051917636E001Q

中商华夏物产(贵州)贵和堂药业有限公司

义龙新区

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


6

9152230158414957X6001Q

兴义市宏鑫汽车报废回收有限公司

义龙新区

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





来源: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

责编杨天娇

审发:尤立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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