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禁 | 枞阳主城区查处一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件

文摘   2025-01-24 09:13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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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将至

为做好主城区“双禁”工作

枞阳县公安局持续加大

对违反“双禁”规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依法查处一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案件
1月21日上午
枞阳县公安局枞阳派出所
对城区范围内的中小型商店
开展突击检查行动

经过仔细排查
发现位于辖区内江某经营的商店

存在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该商店内藏匿了各类小型烟花共计767件
发现这一情况后
民警依法对这批非法烟花

进行了现场扣押并固定好相关证据

同时,对江某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

阐明了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危害性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什么是非法生产


销售、储存烟花爆竹?



非法生产、销售、储存烟花爆竹是指单位或个人未经国家许可从事生产、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无依法批准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或零售经营者,在辖区范围内所有的烟花爆竹生产、销售经营、储存行为均属于非法行为。


01

非法生产的危害性:

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危害性极大,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灾难性后果。从事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活动不但自身具有高度危险性,而且危害正常的生产活动,同时也对社会公共安全具有潜在的、间接的威胁。


02

非法销售的危害性:

非法购销的烟花爆竹,未经有关部门依法审查或未办理购销等手续而直接进入市场,在经营成本上较为低廉且缺乏严格的管理,质量无法得到保证,极易引发安全事故。


03

非法储存的危害性:

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窝点周围环境、人员等较为复杂。若大量烟花爆竹堆放在狭小空间里,对周边的居民构成极大的威胁。一旦遇到火星将产生极其严重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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