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诸城市检察院聚焦干部队伍建设,紧紧围绕“考什么、怎么考、怎么用”问题,积极探索实行检察人员差异化考核机制,通过精准分类、科学管理和结果导向,不断提高检察业务和队伍的管理水平,全方位激发检察队伍的活力和效能。
为确保考核机制的全面性和有效性,对检察人员进行了细致分类,制定了《检察人员差异化考核试点实施方案(试行)》与《部门(单位)绩效考核办法(试行)》两份指导性文件,紧扣检察工作,涵盖全员、全时、全面的考核目标。部门主要分为业务部门和非业务部门,不同的岗位主要是包括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同步延伸至事业编制人员、工勤编制人员、聘用制书记员。从“一刀切”转向“个性化”实现对不同类别检察人员及部门的精准考核,激励检察人员履职尽责、比学赶超,促进各部门之间形成良性竞争。
在差异化考核的具体实施中,注重考核过程的科学性与严谨性,将平时考核、季度考核与年终考核有机融合,形成了一整套闭环式的考核流程。通过引入民主测评与个人自评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每位检察人员的评价结果既反映了群众的认可度,也体现了自我成长的过程。将考核内容细分为共性指标、个性指标和综合评价三个维度,使得考核更加全面、客观、公正,真正做到了因材施考,分道赛跑,让每个人的价值得以最大化体现。同时,明确“一票肯优”事项和负面清单事项,畅通肯优或判负“直通车”,激励实现目标“高线”,约束触碰管理“底线”。
差异化考核的精髓在于结果的应用。我院将检察人员差异化考核作为转变工作作风、提升队伍建设的有力抓手,与评先树优相结合,每季度评选本院“十佳工作标兵”,进一步激励引领干警坚守初心使命、忠诚履职担当,推动形成见贤思齐、争当先锋的良好氛围。与干部选拔任用有机结合,将差异化考核结果与职务职级晋升、遴选入额等事项挂钩,对表现突出人员优先提拔晋升,优先入额。对于考核加分完成度高的部门以及个人,在全院范围内发布表扬通报。
差异化考核有效激活了队伍活力,促进了检察人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的双提升。今年以来,有6名中层干部获得上级表彰奖励,1名中层干部入选省级人才库,2名中层干部在上级院举办的业务竞赛中获奖,8名青年干警在省市院举办的业务竞赛中获奖,2名青年干警撰写的理论文章在重点期刊发表,前期从季度差异化评定优秀人员中推荐的3名青年干警全部入选省院“青蓝计划”培养人才库。
文字 | 孙黎
责任编辑 | 王焕霞、彭子涵
审核 | 王润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