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11月8日,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市第十六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251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其中明确提出:
1、保持向上对接,完善非居民气价政策。积极与省、嘉兴等上级发改条线对接,加强与周边兄弟县市发改常态交流,及时掌握全省各地燃气价格最新动态。
2、拓展气源渠道,持续降低用气成本。全面推行非居民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密切关注上游天然气气源价格变动,及时调整我市非居民气价。鼓励燃气公司通过周边城燃互联互通、低价LNG资源补充替代、资源交易平台竞拍等举措,持续降低天然气气源成本,进一步降低非居民用户综合用气成本。
3、健全监管机制,规范非居民用户燃气工程安装收费行为。会同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加强非居民用户燃气工程安装收费政策宣传指导,鼓励燃气公司通过优化设计方案、结合用户投产情况分批建设等方式降低非居民燃气工程安装费用,预计2024年为非居民用户降低燃气安装成本10%。同时健全完善非居民燃气安装工程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一张清单”,探索建立保险等用户自愿购买项目书面告知制度,加大对保险费或相关费用的捆绑销售等违规收费行为查处力度,不断规范非居民燃气收费行为。
原文如下:
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市第十六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251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高春燕代表:
您在市第十六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上提的建议“关于粮食烘干机使用天然气价格调整的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于全市天然气价格政策的关心与支持。我局会同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进行了认真的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市粮食烘干机共229台,其中使用天然气的烘干机58台,涉及市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海洲街道农事服务中心、周王庙绿色农田建设项目和海昌街道双喜村良种烘干中心等4家运营单位,2023年天然气使用量约46万方。
(一)根据《浙江省政府定价目录(2022年版)》(浙发改价格〔2022〕163号)、《浙江省城镇燃气价格管理办法》(浙价资〔2018〕127号)等文件,我市负责制定公共管网燃气配气价格和销售价格(大用户、车用气销售价格除外),按使用对象分为居民用气价格和非居民用气价格。目前我市非居民燃气价格已连续多年处于嘉兴各地最低(低于嘉兴平均0.06元/方)。
(二)建筑区划红线内非居民用户燃气工程安装费实行市场调节价,非居民用户可以委托燃气公司或自愿选择有安装资质的第三方单位进行工程施工。其中委托燃气公司的,燃气工程安装费按相关工程定额标准收取,其中涉及财政资金、国资、村集体等政府相关主体的,按照政府审计结果收费。海洲街道农事服务中心燃气工程安装合同价54万元,预计经政府审计后实际收费低于40万元。
二、下一步举措
(一)保持向上对接,完善非居民气价政策。积极与省、嘉兴等上级发改条线对接,加强与周边兄弟县市发改常态交流,及时掌握全省各地燃气价格最新动态。目前全省各地暂未出台“农业气价”相关政策,下一步将积极向省发改委沟通反馈,建议省级层面加快探索完善现行天然气价格政策。
(二)拓展气源渠道,持续降低用气成本。全面推行非居民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密切关注上游天然气气源价格变动,及时调整我市非居民气价。鼓励燃气公司通过周边城燃互联互通、低价LNG资源补充替代、资源交易平台竞拍等举措,持续降低天然气气源成本,进一步降低非居民用户综合用气成本。根据当前上游天然气气源暂结价3.2元/方(之前为3.45元/方),自2024年4月1日起我市非居民天然气终端最高销售价格为3.84元/立方米(临时结算价),预计2024年全年为非居民用户降低用气成本超1亿元。
(三)健全监管机制,规范非居民用户燃气工程安装收费行为。会同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加强非居民用户燃气工程安装收费政策宣传指导,鼓励燃气公司通过优化设计方案、结合用户投产情况分批建设等方式降低非居民燃气工程安装费用,预计2024年为非居民用户降低燃气安装成本10%。同时健全完善非居民燃气安装工程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一张清单”,探索建立保险等用户自愿购买项目书面告知制度,加大对保险费或相关费用的捆绑销售等违规收费行为查处力度,不断规范非居民燃气收费行为。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一如既往地关注和支持我们的工作,欢迎多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叶雷斌,联系电话:15988331655)
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