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牙疼不是病,疼起来真要命”,坐落在社区门口大大小小的口腔诊所,就成了人们治疗牙科疾病的选择。然而,口腔诊所医疗器械种类繁多,比如牙科手机、洁牙器械、检查器械、拔牙器械、充填器械、牙钻、注射器等等,都要直接进入患者口腔进行治疗操作,这些器械的日常规范消毒就显得尤为重要,稍有不慎,极易造成感染和传染病传播。
近日,经开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团队依法履行检察监督职责,对辖区内23家口腔诊所日常消毒工作是否规范进行调查,发现部分口腔诊所未按照《消毒管理办法》和《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的要求对其所使用的医疗器械进行消毒:
比如:设立在某小区内的口腔门诊,没有独立的消毒操作间,在脏乱无章的厨房消毒;无消毒设备,直接使用戊二醛浸泡,未标注持续使用时间;将消毒后的医疗器械随意摆放于柜子中;灭菌后的口腔器械外包装未标注物品名称、包装者、灭菌日期及失效日期等内容;未及时清理已过有效期的医疗器械或者对其再次消毒再次封装等。
办案检察官向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通报了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并建议卫生健康部门:一是加强对诊所、门诊部等小型医疗机构消毒工作的监督检查,对消毒不规范的及时查处,督促整改;二是强化对诊所、门诊部等小型医疗机构从事诊疗器械消毒医务工作者的培训,使其掌握诊疗器械消毒及个人防护等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方面的知识,严格遵守消毒工作有关的规章制度;三是形成常态化的动态检查和监管机制。
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对辖区内口腔诊所医疗器械消毒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口腔诊所现场制发《卫生监督意见书》和《责令整改通知书》,督促口腔诊所按照规定要求建设消毒场所、做好医疗器械消毒、存放、使用等各个环节的工作,预防感染,防止传染病传播。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也完善了监管机制,充实了监管力量,为做好医疗监管工作奠定了基础。
下一步,邯郸经开区检察院将继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聚焦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加强与各行政单位的沟通协作,将“燕赵山海·公益检察”之食品药品专项监督走深走实,守护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