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干淖尔镇关于进一步加强草畜平衡的公告
全镇广大牧民群众:
为了科学合理利用草原资源,全面加强草原生态资源保护,促进草原畜牧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相关规定,结合当前牲畜抓膘出栏工作实际,查干淖尔镇人民政府公告如下:
一、广大牧民群众要充分认识草畜平衡工作对草原持续发展的重要意义,立足实际加大出栏力度,有效利用出栏黄金期快出栏、多出栏,合理调整牲畜结构,切实做好草畜平衡工作,减轻草原承载压力。
二、广大牧民群众要做好“过冬畜”饲草料储备、牲畜饮水、疫病防治等工作,保障牲畜安全度过今冬明春,确保畜牧业稳定增收。
三、草畜平衡工作实行举报制度,实施行政执法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的监管工作合力。如发现在草畜平衡区放牧超载率10%或者在禁牧区放牧两次以上的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由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进行相应处罚,并停发当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
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积极举报偷牧行为,24小时监督举报电话:0479-2457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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