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城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规范成人高考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

时事   2024-10-18 11:18   山东  
各相关经营单位:

2024年10月我市将承办两次国家级考试,分别是10月19日至20日上午成人高考、10月26日至27日自学考试。为保持考试期间尤其是考点周边食、住、行、停等重点领域价格水平总体稳定,规范餐饮、住宿、交通、泊车等行业经营主体价格行为,现对全市各相关经营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自律,依法经营。全市各相关经营单位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合规经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切实做到价格自律。

二、明码标价,规范经营。全市各相关经营单位应当认真落实明码标价规定,规范明码标价行为。切实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准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价格变动时要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履行承诺,诚信经营。全市各相关经营单位不得借考试之机大幅提高商品价格和服务收费;不得散布涨价谣言、串通涨价;不得突击涨价,哄抬价格;不得进行价格欺诈。各酒店、宾馆、旅行社、餐饮服务经营者要严格做好线上线下明码标价工作,菜品、酒水和客房标价内容要真实准确,价格发生变动时要及时调整。要严格履行价格承诺,不得在电商平台等渠道预订房间订单生效的情况下单方面毁约或擅自提高价格;不得误导、欺诈消费者。

自本提醒告诫之日起,有关经营者及单位要高度重视,按本提醒告诫函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自觉规范价格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对发现的价格违法行为将严肃查处,对于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存在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票据、凭证、图片等证据,同时拨打“12345”“12315”进行投诉举报。

诸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17日  
来源:诸城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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