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1月14日从市商务局获悉,日前四川省商务厅等7部门联合印发《四川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明确对省内报废本人名下老旧电动自行车并购买和登记符合有关规定电动自行车新车的个人消费者开展“以旧换新”补贴,每人最高补贴500元。
据悉,补贴标准按新车销售发票含税价格的15%予以补贴(补贴资金四舍五入取整到十位数)。其中,对报废锂离子蓄电池旧车并购买和登记符合有关规定的铅蓄电池新车的,按新车销售发票含税价格的20%予以补贴。每位消费者仅限补贴1辆新车,且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00元。补贴资金使用完毕或政策实施期结束即止。
据了解,目前自贡已有20余家电动自行车销售主体、1家废锂离子电池回收企业、5家废铅蓄电池回收主体、3家其他部件回收主体参与此轮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行动。
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密切关注电动自行车市场的发展动态,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为市民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服务。同时,也呼吁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共同推动绿色出行方式的普及和发展。
来源丨自贡网
记者丨周嘉 欧亚非
编辑丨陈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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