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 拒绝楼道堆积杂物

2024-03-25 16:22   辽宁  

您知道吗?

楼道杂物大部分是易燃物品

极易引发火灾

因楼道堆物引起火灾造成伤亡的

堆放杂物者不但要赔偿经济损失

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楼道堆放杂物存在哪些隐患?


// 稍有不慎 极易引发火灾

楼道堆放的杂物多为木制品、棉织品、纸制品等,大都为可燃物,稍遇明火,极易发生火灾。


// 紧急情况 影响疏散逃生

楼道堆放杂物容易造成通道堵塞,发生绊倒摔伤等事故。遇火灾时,严重影响疏散逃生。遇到120急救接诊时,还会影响担架使用。


// 消防救援 影响火灾扑救

杂物堆积易造成遮挡灭火器、室内消火栓等消防器材的现象。当发生火灾时,也会影响消防队员救人救火。


// 杂物堆积 影响卫生保洁

楼道里杂物堆积,极易影响保洁人员对环境卫生进行有效清洁,导致清洁工作不彻底,同时也容易滋生蚊蝇,降低居住舒适度。


// 私自占用 影响邻里关系

楼道属于公共区域,如果私自占用,可能会给附近邻里,尤其是同一楼层的住户造成极大困扰。





这些法律常识您要知道



《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楼道作为火灾时的重要通道和安全出口,必须时刻保持安全和畅通。

《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个人违反规定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这些法律常识您要知道



应急管理部《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高层民用建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禁止堆放物品、锁闭出口、设置障碍物。禁止圈占、遮挡消火栓,禁止在消火栓箱内堆放杂物,禁止在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

第三十七条: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认定:通道、楼梯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设备,避难层、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结构部分为物权法第六章所称的共有部分。个别业主私自将楼梯通道用于自己堆放杂物,属于化共有为私有,是对其他业主物权的侵犯。





锦绣物业温馨提示



  尊敬的业主/住户:       

  楼道堆积物有容易引发火灾、影响疏散逃生、影响火灾扑救、影响环境卫生、影响邻里关系等诸多危害。为了给全体业主营造一个安全、洁净、舒适的居住环境,避免安全隐患,请您将堆放在小区楼道内的杂物收到家中或自行清理。在此,锦绣物业在此提醒广大业主日常生活中请做到以下几点:     

  1、及时清理可燃杂物,不在疏散通道内堆放杂物影响通行;      

  2、禁止楼道内停放自行车、电动车、儿童车等影响人员出行及疏散的车辆;      

  3、禁止损坏、占用、拆除、挪用消防设施和器材,影响阻碍消防设备设施正常使用。      

  4、禁止楼道内乱堆乱放生活垃圾,影响其他居民正常生活;      

  5、禁止在楼梯间及公共平台存放废旧生活用品、废旧纸壳等。

       请大家不要让楼道变成“杂物间”,不要让杂物堵了“生命通道”,小区的环境需要靠大家共同来维护。 请各位业主自觉将楼道内堆积存放的杂物、垃圾即刻清走。美好的小区环境需要你我共同来维护,恳请各位业主住户配合,并相互转告和监督,也感谢您对物业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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