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市油坊镇卫生院新址建设防火卷帘和电动挡烟垂壁项目

文摘   2024-12-27 17:28   江苏  

扬中市油坊镇卫生院新址建设项目--防火卷帘和电动挡烟垂壁项目受邀请的供应商应在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1439953633@qq.com获取谈判文件,并于2025年1月2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ZHX—(2024)竞字第24号

2.项目名称:扬中市油坊镇卫生院新址建设项目--防火卷帘和电动挡烟垂壁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54912.6元整。谈判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5.采购需求:(详见谈判文件的采购需求内容、工程量清单及施工设计图)。

6.工期:20日历天。

7.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请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磋商响应单位相关信息一览表(见响应文件格式);

D.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见磋商响应函第7条);

E.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注:①按扬财购〔2022〕17号《关于进一步降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减轻政府采购供应商负担的通知》本项目申请人的资格条件采取“信用承诺制”,资格要求第B至第E项,供应商可选择提供资格承诺函(见响应文件格式),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与上述第B至第E项相关的证明材料即可参加采购活动。

②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③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仅面对中小微企业采购。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4.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提供投标人企业和项目负责人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且由本单位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一年内任意1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


三、受邀请的供应商获取谈判文件

1.获取谈判文件的方式:本项目仅接受邮箱获取文件。

1.1 邮箱获取文件:请受邀的谈判供应商将谈判登记资料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1439953633@qq.com并电话告知,资料收到并确认无误后通过邮箱发送采购文件。联系电话:13812359807

1.2获取时间:2024年12月27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5:30;(节假日除外)

1.3获取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2)“法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领取谈判文件成功并不代表供应商谈判响应文件通过资格性审查。


四、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1月2日16:00(北京时间)。


五、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形式

本项目仅接收现场递交谈判文件

(1)现场递交谈判响应文件

时间:2025年1月2日15:30至16:00(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中市宏扬路47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如需要开评标工作延期,将会通知各位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现场勘察:

(1)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可自行组织对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供应商自行查明或核实有关编制谈判响应文件和签订合同所必需的资料。

(2)现场踏勘期间,供应商承担自身的费用、责任和风险。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除国家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之外,采购人均不负责。


八、联系方式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扬中市油坊卫生院

地址:扬中市油坊镇

联系人:秦安文

2.代理机构: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扬中市宏扬路47号

项目联系人:朱元丹

电话:13812359807


2024年12月27日

健康扬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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