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检察院招聘6人,11月7日前报名

职场   2024-11-02 08:00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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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计划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6名(详见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职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者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备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司法辅助工作的专业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详见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职位表);
6.报考年龄为18至3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至招考公告发布之日)。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考并不予聘用;已经聘用的,一经发现,即予解除劳动合同: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其他不宜担任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的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2日9:00至11月7日17: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二)报名方式
1.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报考人员可通过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完整、准确,所留电话、电子邮箱、联系地址应准确无误,招录期间应确保电话畅通。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公众号对话窗口回复“1102”,即可获得报名地址
报名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填写完整的《报名表》电子版(必须附本人电子版证件照);
(2)本人电子证件照(JPG格式,100KB以内);
(3)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版;
(4)户口本户主及本人页的扫描电子版;
(5)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认证报告扫描件(须在2024年10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6)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须于网上报名截止前取得学位,完成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并提供相关材料扫描件;
(7)报考者若为国家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人事关系挂靠在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扫描件;
(8)与报考职位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2.系统初审。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在端州区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及门户网站公布通过初审取得笔试资格的名单。
3.打印准考证。取得笔试资格的,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留意报名系统及应聘岗位所在检察院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信息。考试当天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作为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凭证,遗失不补。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24版)》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获“双学位”人员,可以以第二专业报考。
(2)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信息不实的,取消相应报考、考试、录用等资格。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考试时间、地点等安排另行通知。
(一)笔试
笔试主要考核公共基础知识、综合分析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时事政治等内容,采用闭卷形式,采取百分制,不指定考试用书。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相应岗位招聘人数按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报考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获得面试资格的考生如不能参加面试的,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二)资格审查
面试对象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地点另行通知),复审时需提供以下本人相关资料:
1.完整填写的《报名表》(含照片),一式两份,并手写签名;
2.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认证报告原件及扫描件;
4.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者若为国家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人事关系挂靠在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6.与报考职位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凡有关材料信息不符合报名要求、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次递补面试对象。通过资格审查的,发给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三)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举止仪表,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思维能力、理论素养政策水平等,面试时间每人不超过10分钟。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采取百分制,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及公布
笔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50%。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所有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为60分。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岗位聘用人数1:1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如考生总成绩相同,则考生笔试成绩更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面试主评委评分更高者优先;对比上述情形仍无法确定人选的,加考面试,以加考的面试成绩为准。
五、体检和考察
(一)组织体检。已确定的体检对象,由招聘单位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考察。体检结束后,根据考生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组织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端州区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及“端州检察”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递补与调剂
(一)出现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可在上一环节成绩合格的同岗位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1.考生在下一考试环节,或体检、考察、试用期等环节弃权退出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聘用人选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4.聘用人选在体检、考察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二)如出现招聘岗位无人选递补的情况,用人单位可根据岗位专业要求,结合考生个人意愿,从其他岗位调剂递补人选。不愿接受调剂补录的考生可放弃。
(三)考试总成绩合格的考生,聘用资格保留至下一次招聘工作启动前,期间内如本院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相应类别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空缺人数等额依次递补人选,进入体检、政审考察环节。
八、工资福利待遇和合同
录用人员正式报到后,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和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待遇标准按有关文件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九、其他事项
(一)在组织实施过程中,必要时招聘单位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端州检察”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二)本次招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指定任何机构进行培训,不收取任何考试费用。
(三)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或在应聘过程和聘用期间弄虚作假,违反诚信原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所签劳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报名期间开通政策咨询、技术服务咨询热线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招聘咨询电话:0758-2763526、0758-2763158。招聘期间监督电话:0758-2763157、0758-2753663。
(五)公告未尽事宜由端州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来源: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检察院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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