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卡“类犯罪案例
1.黄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
2023年12月在网友的邀请下,明知对方可能从事电信网络违法犯罪的情况下,黄某某出借自己名下的银行卡,并从中获利8000元。2024年2月,黄某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被刑事拘留。同时根据公安部两卡人员惩戒规定,五年内暂停暂停银行非柜面业务、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同时将违法犯罪行为记录至个人征信。
2.张某某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
2024年2月经朋友介绍张某某将名下的银行卡借予他人使用,之后在明知对方可能从事电信网络违法犯罪的情况下,帮助犯罪分子在银行取现,获利3000元。4月21日张某某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被拘留,同时根据公安部两卡人员惩戒规定,五年内暂停暂停银行非柜面业务、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同时将违法犯罪行为记录至个人征信。
3.鲁某某因涉嫌诈骗罪案
2024年4月初,在明知对方可能从事电信网络违法犯罪的情况下,使用自己名下的手机卡帮助犯罪分子拨打诈骗电话,再以电话对电话的形式帮助犯罪分子对受害人实施诈骗,非法获利12000元。4月17日鲁某某因涉嫌诈骗罪被拘留。根据公安部两卡人员惩戒规定,对其实施关停名下等级的所有移动电话号码,且两年内限制其身份证件办理移动电话新入网、过户等业务。
如何避免"两卡”类犯罪
(一)增强个人防范意识
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手机、银行卡、网银U盾等个人信息和物品,避免泄露。不轻易向他人透露个人信息,包括银行卡号、密码、验证码等。不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短信和邮件,不随意点击其中的链接或下载附件。
(二)规范使用两卡
通过正规渠道办理手机卡、银行卡等业务,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手机卡、银行卡等,避免被他人用于违法犯罪活动。在使用ATM机等自助设备时,注意安全防范。
(三)加强法律意识和监管
加强警示教育,通过发布典型案例、开展法治讲座等方式,提高公众对两卡违法犯罪的警惕性。严格落实实名制登记制度,确保手机卡、银行卡等账户的实名制登记准确无误,防止不法分子利用虚假身份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四)加强宣传教育
学校、社区等基层组织应加强对青少年的法治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法治观念,避免成为两卡违法犯罪的受害者或参与者。
来源:悦读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