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应急管理厅公布《盘锦浩业化工有限公司“1·15”重大爆炸着火事故责任追究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对盘锦浩业化工有限公司“1·15”重大爆炸着火事故责任追究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
事件回顾:2023年1月15日13时25分左右,盘锦浩业化工有限公司在烷基化装置水洗罐入口管道带压密封作业过程中发生爆炸着火事故,造成13人死亡、3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8799万元。2023年8月25日事故调查报告在辽宁省应急管理厅官网公布显示,14名事故责任人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同时事故调查报告还提出对11名事故有关责任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对48名与事故有关的公职人员进行追责问责;对浩业化工、江达扬升、中化十四建等责任单位进行罚款、书面检查的处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