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岳阳县拟出让1宗地

时事   2024-11-20 16:32   湖南  


经岳阳县人民政府批准,岳阳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壹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并委托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岳县网挂〔2024〕02号


宗地位置:岳阳县新开镇新开村胜天片


用地面积(㎡):49954.36㎡


土地用途:商业服务业用地


出让年限:40年

(一)交地时间:自《成交确认书》签订并缴清相关税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自缴清成交价款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由岳阳县土地储备中心、岳阳县新开镇人民政府与竞得人办理土地移交手续。

(二)交地条件:现状条件。

(三)特别说明:

(1)出让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由竞得人缴纳。

(2)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后的开工时间为出让合同中约定土地交付之日起6个月内,竣工时间为开工之日起2年内。

(3)具体规划要求见2024年11月13日岳阳县自然资源局《新开镇新开村康养地块现状设计条件》(岳县自然资函〔2024〕83号)。

(4)竞买人在竞买前需认真地实地察看并全面阅读有关挂牌文件,如有异议,应当在提交竞买申请前向岳阳县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意见。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文件及宗地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县自然资源局和县土地储备中心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5)根据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对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逾期未上报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核的通知》中规定:对出让公告自保证金缴纳截止之日起超3个月或成交公示截止超一个月的土地,不允许录入土地出让电子合同,竞得人在竞得宗地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岳阳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造成电子出让合同签订不了的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6)竞得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竞得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有权重新组织出让并由竞得人赔偿相关损失。

(7)根据岳阳县新开镇人民政府提供的《腾地移交承诺书》,出让成交后在资产移交过程中引起的纠纷由岳阳县新开镇人民政府负责处理。

(8)该地块竞得人自持为主。

(9)竞得人所投资工业项目必须符合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规定。


出让人、挂牌人

出让人:岳阳县自然资源局

挂牌人: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3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有关时间:


04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的网上报价;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须承诺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并提供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但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不得申请参加:

(一)欠缴岳阳县人民政府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

(二)尚有依法取得的土地超过6个月没有开发建设的。


05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仅限于网上竞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06

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见《岳阳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等文件。有意竞买者登录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门户网站(http://ggzy.yueyang.gov.cn)点击交易平台进入自然资源交易系统进行查询。

申请人可在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申请人须全面阅读有关挂牌文件,也可到现场踏勘挂牌出让宗地,如有异议,应当在提交竞买申请前向岳阳县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意见。申请一经提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文件及宗地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07

本次网上挂牌交易出让文件若有变更,以出让前最后公告为准。

宗地信息咨询电话:0730-7629564

交易流程咨询电话:0730-2966696

原管理区自然资源局

岳阳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18日

编辑:郭力铭

值班主任:曾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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