秉持公平正义初心
永怀司法为民情怀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法院
不断探索创新执行举措
给人民群众以更多的获得感 幸福感 安全感
“谢谢你们,为我解决了难题......”申请人易某连连向执行干警表示感谢。
近日,玉泉区法院通过“以物抵债”的方式成功执结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在统筹考虑被执行人实际情况的同时,也保障了申请人的胜诉权利,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原告易某与被告玉泉区某汽车配件经销部经营者崔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履行期限届满后,崔某仍未按调解协议履行义务,易某多次催要无果后,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传唤被执行人崔某,责令其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崔某称其没有履行能力。执行干警前往被执行人经营的汽车配件经销部时发现被执行人店里有未销售的货物,执行干警及时约谈双方当事人,经充分协商,双方一致同意用“以物抵债”方式抵偿案款,在确定了标的物的价格后立即进行了交付。至此,案件圆满执行完毕。
近年来,玉泉区法院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执行措施,充分发挥强制执行职能,依法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提升司法公信力。今年以来,共执结案件2065件,执行到位标的13.43亿元。
成立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开展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执行工作。积极争取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建立党委领导、人大和政协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与公安、检察、金融、工商、税务等部门建立了执行联动机制,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实现信息共享、联合惩戒,形成强大执行合力。
先后开展“雷霆执行·2024”“双节集中执行”等专项行动,集中力量解决了一批执行难案件。在执行过程中,充分运用最高人民法院“总对总”和“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车辆、房产、股权等财产进行全面查控,并及时冻结、扣划被执行人财产,提高执行效率。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拘留、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强制措施,今年以来,共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084人次,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1300人次,拘传及拘留被执行人160余人次,发布悬赏公告58期,对被执行人形成强大威慑。
每一执行团队办理的案件不同,但办案目的地、办理事项等时有相同。各执行团队会在每日晨会报告当日工作计划及即将去往的地点等情况,汇报完毕后,具有相似工作的团队,采取“并车”“并线”“并案”等方式展开合作,通过上述方式,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办案效率、增强了团队合作。
推行执行团队与流程相结合的执行工作模式,从立案到结案每个流程节点都有各个团队负责,组建了以法官为核心,法官助理、司法警察、书记员为辅助的执行团队,明确团队成员的职责分工,提高了执行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来源: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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