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条件:
1.竞得人必须按照市政府批复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筑方案进行开发建设。
2.竞得人须按市政府批复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筑方案,无偿配建郴州市第九中学岭南分校,规模27个班,总投资约13000万元,且须在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前与郴州市北湖区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有限公司完成结算。
3.根据《北湖区中铁五局棚户区改造及周边整合地块项目安置方案》要求,竞得人在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前,与北湖区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事务中心及中铁五局棚户区改造项目指挥部签订《北湖区中铁五局棚户区改造及周边整合地块项目(地块二)棚改安置协议》,负责向岭南府项目购买安置房建筑面积约18879.87平方米(单价:5175元/平方米,总费用约9770.33万元)。
4.项目营销中心为宗地内规划保留建筑物。
5.竞得人须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落实“交房即交证”的责任和义务。
摄于10月24日
地块范围内原有建筑已全部拆除(东南角营销中心为规划保留建筑物,不用拆除),西部已完成部分土方工程。
营销中心保留,将继续用作项目销售场地。
地块西南角已设工程出入口,但并没有项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