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电动三轮、四轮车均属机动车!上路应满足这三个条件!

政务   2024-11-07 18:53   河南  
日常生活中不少中老年用户仍将电动三、四轮车作为非机动车看待,误认为电动三、四轮车不需要挂牌和驾驶证就可以上路,工信部早已明确电动三、四轮车属机动车管理范畴,所以三、四轮车上路前应满足3个条件才能合法上路。

电动三、四轮车均属机动车

工信部在《关于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3819号建议的答复》中提到:电动车包括电动自行车、超标电动两轮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产品,其中只有电动自行车产品能够纳入非机动车管理范畴,其他产品均为机动车产品。因此电动三、四轮车应作为机动车管理。

电动三、四轮车上路应满足这三个条件

上牌。目前市场上在销售电动三、四轮车有能上牌的车辆,也有不能上牌的车辆,所以在购买电动三、四轮车时一定选择有生产资质的企业生产的在工信部车型目录公告内的车辆,凭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一致性证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到车管所上牌。

购买交强险。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主要用于交通事故当中的受害者能够及时的得到相应的经济赔付,减轻主要责任人的经济负担。
持准驾车型相符的驾驶证。电动三、四轮车属于机动车,因此上路必须持有对应的驾驶证。目前摩托车类驾驶证主要分为F、E、D三种。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50km/h且整车整备质量不超过400kg的三轮轻便摩托车,比如休闲三轮车,需要D或E或F驾驶证均可最高设计速度大于50km/h,整车整备质量不超过400kg的三轮摩托车,比如货运三轮车,需要D驾驶证。电动四轮车购买交强险上牌后,应持C2以上驾驶证上路。

综上,电动三、四轮车应选择有生产资质的企业生产的在工信部目录公告内的车型,购买交强险,挂牌后持与准驾车型相符的驾驶证,上路遵守交规即可,否则无牌无证上路属违法行为,有查扣罚款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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