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广大医师:
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考核类别
所有类别执业(助理)医师,即临床、中医、口腔及公共卫生。
(二)考核对象
1.2020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取得医师资格证并注册,目前在我县医疗、预防、保健等机构中执业的执业(助理)医师。
2.截至2023年12月31日,首次注册满1年而不满3年的执业(助理)医师,可自愿参加本周期考核。
医师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5日-2024年11月12日
报名审核时间:2024年10月25日-2024年11月13日
免考申请时间:2024年10月25日-2024年11月13日
免考审核时间:2024年10月25日-2024年11月14日
组织考核时间:2024年12月10日前
(一)适用程序。
医师定期考核分为一般程序与简易程序。符合下列条件的医师,医师定期考核执行简易程序:1.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以执业证首次注册时间至2023年12月31日止来计算,下同),考核周期内有良好行为记录的;2.具有12年以上执业经历,在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3.医师离退休后未间断执业,在考核周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
其他情况医师执行一般程序,包括符合执行简易程序条件,但间断执业超过半年、不足两年的执业(助理)医师。
两种程序都要进行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和医学人文考试。一般程序需要参加业务水平测试,执行简易程序的医师可以本人书写述职报告作为业务水平测评结果。业务水平测评和医学人文考试由省定考办统一组织。
(二)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
医师登录“湖北省医师定期考核信息登记管理系统”,完善和确认个人信息,完成工作成绩、职业道德个人自评,主要执业机构评定,考核机构复核。工作成绩以2021-2023年底考核为依据,有1次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即为不合格。
(三)医学人文考试。
医师通过微信搜索“定考通”公众号,在网上进行反复学习后,在线参加人文医学(包括法律法规)知识的考核。
(四)业务水平测评。
执行简易程序的医师直接在线完成个人述职报告,主要执业机构签署意见,报考核机构审核。执行一般程序的医师在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合格后,登陆“定考通”公众号,按照执业类别(临床、中医、口腔、公共卫生)参加业务水平测评。
其他情况:在考核周期内按规定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通过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考试以及执业助理医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直接视为业务水平测评合格,可申请免考业务水平测评。
(一)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中任何一项不能通过评定或测试的,即为不合格。
(二)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师,县级以上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三个月至六个月,并接受相关专业培训。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次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的,允许其继续执业;对考核仍不合格的,准予注册的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注销注册,废止医师执业证书,并对注销注册的人员名单予以公告。
(三)本次考核结果将在“医师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中予以标记。
(一)医师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定考通”登录进入考核系统,考试前请确保手机前置摄像头完好无损,避免评定抓拍照片的时候存在误判。
(二)针对分散形式考核,各地需要对医师的抓拍照片进行审核,如发生以下情节的,视情节轻重进行相应处理:
1.抓拍的照片中有多名人员但没有相互沟通嫌疑,可以正常通过;
2.抓拍的照片中有多名人员并且有相互沟通嫌疑的,标记为不合格;
3.故意遮挡摄像头防止抓拍,情节严重的,标记为不合格;
4.抓拍的照片中有作弊行为的,评定为本周期考核不合格,并向社会进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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