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聊城市教育考试与教学研究院公开选聘教研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教科研队伍建设,提升教科研工作水平,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结合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2024年聊城市教育考试与教学研究院公开选聘教研员2名(详见附件1《2024年聊城市教育考试与教学研究院公开选聘教研员岗位汇总表》),现将2024年聊城市教育考试与教学研究院公开选聘教研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选聘范围
聊城市属学校正式在编在岗教研工作人员及各县(市、区)教研机构正式在编在岗教研员,全市职业教育学校正式在编在岗教研工作人员。二、选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党纪国法,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四)具有五年及以上相应学段学科教学(或者教研)工作经历(任教年限足年足月累计,任教年限从在编时间算起,年限计算截至2024年11月);(五)具有较高的本专业理论研究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独立开展教研工作,指导基层单位进行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七)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3年12月6日以后出生);(八)近五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不含试用期内考核);(九)2007年(含)以后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须为通过公开招录、公开招聘、政策性安置方式取得编制,录用或聘用手续齐全;(十)具备选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
1.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在单位工作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未满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4.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5.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6.《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须回避的情形;三、选聘程序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6日-12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2024年聊城市教育考试与教学研究院公开选聘教研员报名推荐表》(须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盖章)、《2024年聊城市教育考试与教学研究院公开选聘教研员诚信承诺书》、本人身份证、近期一寸同底版彩色免冠证件照片2张、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须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盖章)、近五年年度考核表(须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盖章)、教学能手等获奖证书、科研成果、发表论文以及其他按照岗位条件要求能证明自己能力和水平的证书和材料(以上证书和材料等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市教育体育局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审查工作,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聘工作全过程。若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诚信情形或者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将通报所在单位、记入个人诚信档案或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进行,不设开考比例。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形式、时间、地点及领取面试通知书在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同一岗位应聘人员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名次。根据选聘岗位和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时要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全面了解选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岗位匹配度、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写出书面考察意见。对放弃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根据面试成绩,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范围。体检由市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事宜另行通知。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报名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对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选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四、其他
参加选聘的考生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保持通讯畅通。考生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当及时联系选聘单位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录用机会。附件1:2024年聊城市教育考试与教学研究院公开选聘教研员岗位汇总表附件2:2024年聊城市教育考试与教学研究院公开选聘教研员报名推荐表(点击阅读原文查看)附件3:2024年聊城市教育考试与教学研究院公开选聘教研员诚信承诺书(点击阅读原文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