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为加快伊宁市“高能级百万人口城市”建设,2024年10月29日,伊宁市发布了《伊宁市户口迁入指南》,全面放开城镇落户政策。
新闻发布会上,伊宁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高辉介绍,目前,凡是非伊宁市籍中国公民有意愿迁入伊宁市城镇区域的,按照投资、从业、学历、技术、就学、投亲、居住等政策即可落户。所有户口迁移业务均已实现跨省通办、疆内跨市通办。线下办理的群众只需在伊宁市政务服务中心或迁入地派出所户籍窗口申请办理户口迁移,无需往返户籍地和迁入地公安机关即可“一站式”办理户口迁入。
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伊宁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高辉对伊宁市全面放开城镇落户政策进行解读。李剑 摄
对于无法到现场办理户口迁移业务的,可在微信小程序上搜索“新疆公安微警务”线上申请办理户籍迁移业务,当日即可受理,充分实行线下办理和“互联网+”相互衔接,降低群众办事成本,实现“一站式办结”,做到让“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
通过记者现场了解,具体迁户政策如下:
凡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人员,本人可携配偶、子女申请迁入,需提供毕业证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凡伊宁市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引进的人才落户,技术人才入户,留学归国人员入户,本人可携配偶、子女和父母申请迁入,需提供申请人的毕业证或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凡全国高等院校在校大学生(教育部学信网在册人员),本人可申请迁入,需提供学信网在册证明;
凡伊宁市行政区域内现役军人家属可申请随军迁入,需提供部队师(旅)级以上(含)单位政治部门批准证明、落户地址材料;
凡在伊宁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依法注册登记的个体经营者,本人可携配偶、子女和父母申请迁入,需提供申请人的营业执照、企业证明;申请人有住房的,按其住房地址登记落户;没有住房的,按其企业注册地址登记落户并登记实际居住地址;
凡在伊宁市城镇区域购买商品房、二手房的,本人可携配偶、子女和父母申请迁入,需提供申请人的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购买二手房落户,原房主必须将户口迁离原地址;
凡伊宁市行政区域内企事业职工及员工,本人可携配偶、子女和父母申请迁入,需提供劳动或聘用合同及落户地址材料;
夫妻、子女和父母之间可以相互投靠,孙子女或外孙子女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间可以相互投靠,直系亲属投靠落户需提供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亲属关系证明及落户地址材料;
凡在伊宁市城镇区域居住且登记满六个月以上的人员,本人可按照居住证落户申请迁入,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有固定住所的,在固定住所地址立户;居住证持有人工作单位有集体户的,在集体户落户;居住证持有人租住他人房屋且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落户的,凭所有权人同意落户证明在租住地址立户;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有愿意接受其户口的亲友,凭自愿接受家庭户户主书面证明办理。(记者 李剑 卡米拉)
来 源:伊犁融媒体中心
编 辑:李莉 总编辑:朱晓芬 审 核:朱晓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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