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部分社交平台上一些中介销售打着“零首付”或“首付贷”的幌子,一般通过“他方垫资”“高评高贷”“偷梁换柱”等模式,宣称购房可以“零首付”,甚至“负首付”,看似轻松划算,实则增加购房者的经济负担,为广大购房者带来巨大风险。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疆监管局发出风险提示,提醒广大购房者提高风险防范意识,量力而行。
来 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疆监管局网站
编 辑:李莉 总编辑:朱晓芬 审 核:朱晓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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