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暂行办法》(宁民规发〔2021〕7号)、《宁夏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评估认定办法》(宁民规发〔2023〕13号)文件精神要求,平峰镇对城乡低保进行复审、核对。经核查,共有100户142人因名下有车辆、有房产、财产超标等疑似不符合享受城乡低保政策的家庭,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本人持有效证件及相应佐证资料到所在行政村咨询、登记,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将于2024年12月21日停发低保待遇资格。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3日-2024年12月21日
咨询电话:平峰镇人民政府:0954-3749937
附件:平峰镇2024年下半年低保复审疑似不符合享受低保待遇对象公示花名册.xls
西吉县平峰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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